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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统计监测制度》正式纳入国家统计监测制度

日期:2024-12-06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十四五”时期统计现代化改革规划》,规范开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统计监测工作,近日,国家统计局印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统计监测制度(试行)》(国统字〔2024〕85号,以下简称《监测制度》),标志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统计监测正式上升为国家统计监测制度。

根据《监测制度》规定,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统计监测范围为重庆市的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等29个区(县)和四川省的成都市、自贡市、泸州市等15个市。该制度包括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统计监测年报(季报)、地市(级)统计监测年报(季报),共4张综合报表。制度包含480多个指标,涉及30多个部门(单位),内容涵盖经济发展、基础设施、产业经济、科技创新、旅游消费、生态环保、对外开放、人口就业与城乡融合、公共服务等,为有序开展统计监测提供制度保障。 

根据国家统计局区域重大发展战略统计监测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统计监测办公室(简称“监测办公室”)设在重庆市统计局和四川省统计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制度。制度取得的统计资料主要用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统计监测分析,通过分析报告等适当形式在川渝两省(市)统计局网站等平台发布,并根据工作需要提供相关部门。

国家统计局制定印发《监测制度》,以国家制度形式明确监测指标,规范数据收集渠道和方式,确定收集频率和时间要求,将全面反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发展进程,更好地为各级党委、政府实施科学管理与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有力统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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