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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重庆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情况

日期:2020-03-25

2020年1-2月重庆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情况


受疫情影响,1-2月,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18.32亿元,同比下降24.7%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1-2月,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311.71亿元,同比下降24.7%;乡村消费品零售额206.61亿元,同比下降24.5%

按消费类型分,1-2月,商品零售1370.29亿元,同比下降21.0%;餐饮收入148.03亿元,同比下降47.4%


附注

1.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零售额:企业(单位)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取得订单,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含增值税),付款可以在网上进行,也可以在网下进行。公共网络包括计算机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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