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情况
1-5月,重庆房地产开发投资1541.06亿元,同比下降5.7%,降幅较1-4月收窄4.3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投资1110.39亿元,下降5.9 %,降幅较 1-4月收窄2.6个百分点。住宅投资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为72.1%。
1-5月,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23595.1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0%,降幅较1-4月持平。其中,住宅施工面积15617.10万平方米,下降 1.2%。房屋新开工面积2057.90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0.7%。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1434.37万平方米,下降26.0%。房屋竣工面积1013.0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5.0%。其中,住宅竣工面积656.60万平方米,下降18.4%。
二、商品房销售情况
1-5月,商品房销售面积2002.16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8.5%。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下降27.0%,办公楼销售面积同比增长51.4%,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同比增长1.3%。
附注
1.指标解释
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完成投资:指报告期内完成的全部用于房屋建设工程、土地开发工程的投资额以及公益性建筑和土地购置费等的投资。该指标是按照形象进度原则统计累计数据。
商品房销售面积:指报告期内出售新建商品房屋的合同总面积(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认的建筑面积)。该指标是累计数据。
房屋施工面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报告期内施工的全部房屋建筑面积。包括本期新开工的面积、上期跨入本期继续施工的房屋面积、上期停缓建在本期恢复施工的房屋面积、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积以及本期施工后又停缓建的房屋面积。多层建筑物的施工面积指各层建筑面积之和。
房屋新开工面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报告期内新开工建设的房屋面积,以单位工程为核算对象。不包括在上期开工跨入报告期继续施工的房屋建筑面积和上期停缓建而在本期复工的建筑面积。房屋的开工以房屋正式开始破土刨槽(地基处理或打永久桩)的日期为准。房屋新开工面积指整栋房屋的全部建筑面积,不能分割计算。
房屋竣工面积:指报告期内房屋建筑按照设计要求已全部完工,达到住人和使用条件,经验收鉴定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可正式移交使用的各栋房屋建筑面积的总和。
2.统计范围
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单位。
3.调查方式
按月(1月份除外)进行全面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