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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7月重庆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情况

日期:2021-08-23

2021年1-7月重庆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情况

   

1-7月,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054.38亿元,名义增长27.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6.7%,以下均为名义增长)。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1-7月,城镇消费品零售额6921.44亿元,同比增长27.2%;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132.94亿元,同比增长31.7%

    按消费类型分,1-7月,商品零售6851.38亿元,同比增长24.9%;餐饮收入1203.00亿元,同比增长47.4%

附注

1.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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