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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重庆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情况

日期: 202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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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分别为117546元和65098元;规模以上企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5999元,其中,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171304元,专业技术人员120295元,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78075元,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62753元,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71939元。

一、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情况

2024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17546元,与2023年的113653元相比,增加3893元,同比名义增长[]3.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3.2%。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21271元,同比名义增长3.3%。

按区域、行业门类、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详见表1、表2、表3。

表1  2024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分区域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及增速



单位:元,%

地区

2024年

2023年

名义增长率

合计

117546

113653

3.4

主城都市区

120901

116377

3.9

#中心城区

127899

123216

3.8

主城新区

105202

101592

3.6

渝东北三峡库区

99962

98314

1.7

渝东南武陵山区

118363

117332

0.9

表2  2024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分行业门类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及增速

单位:元,%

行业

2024年

2023年

名义增长率

合计

117546

113653

3.4

农、林、牧、渔业

90937

76405

19.0

采矿业

139334

118449

17.6

制造业

106118

101745

4.3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29854

127438

1.9

建筑业

81749

80678

1.3

批发和零售业

103142

99036

4.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14060

106411

7.2

住宿和餐饮业

56489

56821

-0.6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68392

170118

-1.0

金融业

184867

166984

10.7

房地产业

84837

83919

1.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88718

78125

13.6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58372

156008

1.5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78036

79576

-1.9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75330

71359

5.6

教育

132789

139334

-4.7

卫生和社会工作

146089

158423

-7.8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06869

106083

0.7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28628

129911

-1.0

表3  2024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分登记注册统计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登记注册统计类别

2024年

2023年

名义增长率


合计

117546

113653

3.4


内资单位

118630

114521

3.6


港澳台商投资单位

100204

103582

-3.3


外商投资单位

108857

104746

3.9


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情况

2024年全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5098 元,与2023年的63941元相比,增加1157元,同比名义增长1.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6%。

按区域、行业门类分组的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详见表4、表5。

4  2024年城镇私营单位分区域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及增速



单位:元,%

地区

2024年

2023年

名义增长率

合计

65098

63941

1.8

主城都市区

67572

66085

2.3

#中心城区

71731

69590

3.1

主城新区

63688

62943

1.2

渝东北三峡库区

56706

55911

1.4

渝东南武陵山区

54431

52851

3.0

表5  2024年城镇私营单位分行业门类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及增速

单位:元,%

行  业

2024年

2023年

名义增长率

65098

63941

1.8

农、林、牧、渔业

43149

39595

9.0

采矿业

68798

70487

-2.4

制造业

68333

71752

-4.8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59145

66959

-11.7

建筑业

62967

61248

2.8

批发和零售业

59458

58192

2.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4792

65408

-0.9

住宿和餐饮业

49179

48034

2.4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96924

92470

4.8

金融业

139952

137434

1.8

房地产业

59914

59989

-0.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9198

61458

12.6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73559

72991

0.8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50102

48559

3.2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47286

46276

2.2

教育

60194

61093

-1.5

卫生和社会工作

81972

84043

-2.5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53926

52515

2.7

三、规模以上企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情况

2024年,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5999元,比上年增加3005元,同比名义增长3.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3.4%。其中,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171304元,增长1.3%;专业技术人员120295元,增长4.0%;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78075元,增长3.6%;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62753元,增长1.1%;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71939元,增长3.2%。

按区域、行业门类、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规模以上企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详见表6、表7、表8。

表62024年分区域分岗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地区

规模以上企业就业人员


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

专业技

术人员

办事人员和

有关人员

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

生产制造及

有关人员

合计

85999

171304

120295

78075

62753

71939

主城都市区

90852

183583

127751

82696

65473

75316

#中心城区

101121

212628

143435

89617

68655

83603

主城新区

76092

144125

95133

69924

54649

68133

渝东北三峡库区

65335

125284

80269

58905

49511

58995

渝东南武陵山区

69025

128011

81451

69470

48171

59760

  

表7  2024年分行业类分岗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行业

规模以上企业就业人员


中层及以上

管理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

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

合计

85999

171304

120295

78075

62753

71939

采矿业

106445

155151

134176

83978

55461

97223

制造业

92019

190062

141780

87257

76382

75076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30600

219628

143528

103644

118117

118120

建筑业

70944

127062

82984

63322

52546

65301

批发和零售业

85422

160103

102282

78349

64469

7020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02619

204723

137342

98674

95274

81520

住宿和餐饮业

53142

95868

62646

55348

45081

44477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56150

310219

170805

119072

104846

78119

房地产业

79550

182404

115066

86964

49564

7819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3707

180142

136531

77184

55307

56964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41690

253335

145700

90149

68541

76867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69513

194500

103802

88597

44310

76406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48065

101300

75277

48738

40734

42717

教育

109573

172509

118930

84497

103006

129049

卫生和社会工作

106361

189328

104940

77473

72338

107906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88381

163016

108319

78175

51956

70042

表82024年分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岗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登记注册统计类别

规模以上企业就业人员


中层及以上

管理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

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

合计

85999

171304

120295

78075

62753

71939

内资单位

84780

165460

117687

77079

62145

71507

港澳台商投资

98066

280238

157706

91132

73313

76932

外商投资

108274

292940

156380

105519

85656

76645

附注:

1.指标解释

  (1)单位就业人员: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详见官网http://www.stats.gov.cn/xxgk/zcfggz/tjxzfg2020/201708/t20170803_1758101.html),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需要明确的是,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以及房费、水电费等,但不包括从单位工会经费或工会账户中发放的现金或实物,入股分红、股权激励兑现的收益和各种资本性收益等。

  (3)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

  计算公式为:从业人员平均工资 =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4)五类岗位划分依据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

  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指在单位及其职能部门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包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高级管理人员(包含同级别及副职)、单位内的一级部门或内设机构的负责人(包含同级别及副职),特大型单位可以包括一级部门内设的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包含副职)。

  专业技术人员:指专门从事各种科学研究和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从事本类职业工作的人员,一般都要求接受过系统的专业教育,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并且按规定的标准条件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以及未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但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具体包括科学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农业技术人员、飞机和船舶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经济和金融专业人员、监察、法律、社会和宗教专业人员、教学人员、文学艺术、体育专业人员、新闻出版、文化专业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指在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行政业务、行政事务、行政执法和仲裁、安全保卫、消防和应急救援等工作的人员。具体包括办事人员、安全和消防人员、其他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指从事商品批发零售、交通运输、仓储、邮政和快递、住宿和餐饮、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以及金融、房地产、租赁和商务、技术辅助、生态保护、文化、体育和娱乐等社会生产服务与生活服务工作的人员。具体包括批发与零售服务人员、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服务人员、住宿和餐饮服务人员、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人员、金融服务人员、房地产服务人员、租赁和商务服务人员、技术辅助服务人员、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服务人员、居民服务人员、电力、燃气及水供应服务人员、修理及制作服务人员、文化和教育服务人员、健康、体育和休闲服务人员、其他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

  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指从事产品生产及设备制造、矿产开采、工程施工和运输设备操作的人员及有关人员。具体包括农副产品加工人员、食品、饮料生产加工人员、烟草及其制品加工人员、纺织、针织、印染人员、纺织品、服装和皮革、毛皮制品加工制作人员、木材加工、家具与木制品制作人员、纸及纸制品生产加工人员、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人员、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人员、石油加工和炼焦、煤化工生产人员、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人员、医药制造人员、化学纤维制造人员、橡胶和塑料制品制造人员、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人员、采矿人员、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人员、机械制造基础加工人员、金属制品制造人员、通用设备制造人员、专用设备制造人员、汽车制造人员、铁路、船舶、航空航天设备制造人员、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人员、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人员、仪器仪表制造人员、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人员、电力、热力、气体、水生产和输配人员、建筑施工人员、运输设备和通用工程机械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生产辅助人员、其他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

  2.统计范围

  劳动工资统计范围为城镇地域内就业人数在5人及以上的法人单位,通过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2024年共调查6.6万家。调查对象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等。

  城镇地区私营法人单位(包括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具体包括:内资企业中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城镇地区非私营法人单位(包括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具体包括:除私营单位以外的内资(包括机关、事业)单位、港澳台投资和外商投资企业。

  规模以上企业具体是指:规模以上工业(含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等行业)共16个行业门类的企业法人单位。

  3.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对城镇单位采用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4.区域划分方法


主城都市区包括中心城区和主城新区。

中心城区包括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

主城新区包括涪陵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

渝东北三峡库区包括万州区、开州区、梁平区、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忠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

渝东南武陵山区包括黔江区、武隆区、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 

5.行业分类标准

  劳动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执行。

6.登记注册划分标准

  劳动工资统计自2023年起,按照《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执行新的登记注册统计类别(详见官网https://www.stats.gov.cn/sj/tjbz/gjtjbz/202302/t20230213_19027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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