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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市统计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1-08 | [ 发布日期 ] | 2021-01-08 |
重庆市统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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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1-01-08 | [ 发布日期 ] | 2021-01-08 |
重庆市统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重庆市统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021年1月8日)
重庆市统计局
2020年,重庆市统计局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不断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统计法治保障。
一、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坚持定期学法制度,加强法治教育培训。
一是坚持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严格执行《中共重庆市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将学习国家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2020年集中学法14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通过集体学习研讨、个人自学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先后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章党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统计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法律素养和自觉意识。
二是强化集中学法教育。通过召开“七五”普法工作推进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讲报告会,开展以“四经普”违纪违法案例为主要内容的“以案四说”警示教育,组织参加国家统计局举办的“中国民法典的基本内容和伟大意义”专题讲座等方式,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普法学习教育。按照要求组织新提任领导干部参加全市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组织干部职工参加2020年度法治理论知识网上考试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抽考,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同时,组织本单位1/3的正职和1/5的副职领导干部通过“云考星”微信公众号,在线旁听在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展的庭审工作,接受直观的法治教育。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事项,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先后5次在全市政务一体化服务系统动态调整本级行政审批事项,对行政审批、行政奖励、行政处罚和公共事项服务等21个权力事项的实施清单表进行维护优化。围绕申请条件、设定依据、办事地点、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共性要素,完成市统计局权力事项办事指南的编制工作。对行政权力事项的申报、审批流程进行定岗定责定人,并完成网上流程配置工作。进一步缩减行政审批时间,提高服务效率。将市统计局行政许可事项平均承诺办结时限由14个工作日缩减至6.75个工作日,平均缩减比例超过50%;行政许可事项平均跑动次数由0.75次压缩到0.5次;全程网办事项比例由25%提升到50%。同时,对市统计局行政许可所需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清理,最大限度精简申报材料。
二是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2020年,市统计局按照工作方案和统计执法流程,对渝中区、大渡口区和南川区3个区4个专业共计48家企业开展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依法对存在统计违法行为的12家企业作出处理。同时,市统计局在“互联网+监管”系统平台编制完成统计监管事项清单和行政检查事项实施清单,录入完成统计执法人员入库信息,并在此基础上,优化升级在线实时审查、电子卷宗、风险防控、数据分析等执法监督功能,实现统计执法监督更及时全面,决策更科学有据。
三是积极推进统计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召开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会议、举办统计法治工作培训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引导企业和统计从业人员依法统计、诚信统计,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将应当纳入联合惩戒的全部纳入,并在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网站,以及信用中国(重庆)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2020年,已对17家被认定为严重失信的企业实施联合惩戒。按照工作要求,及时在市统计局外网更新失信企业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并将公示期满的信息按时撤下,确保合法规范、客观及时。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按照《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规定,遵循法制统一、权责一致、精简高效、程序合规的原则和统一编号、统一登记、统一公布要求,市统计局先后制定了《重庆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重庆市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试行)》《重庆市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行政规范性文件。期间先后经历了意见征求、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核、完备性审核、集体审议等环节,并在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规范性文件。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市统计局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充分听取利益相关方意见,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公众参与度。
二是切实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坚持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对涉及统计改革及人、财、物等重大决策事项,坚持遵循依法决策原则,保证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志和智律师事务所为市统计局法律顾问,为市统计局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同时,在市统计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统计行政处罚信息、统计失信企业信息以及统计法律法规等法定公开内容,并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受理流程。2020年,市统计局办结依申请公开来信10件,在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受理群众咨询12件(次),答复率为100%。
三是严格执行备案审查和清理机制。市统计局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将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市政府备案,且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对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或废止。2020年,市统计局共清理规范性文件4件,其中拟修改1件,保留3件。
(四)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强化统计执法监督。
一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宪法宣传周、统计法治宣传月、人口普查宣传月、统计年报会、统计开放日等重要节点,通过在主要媒体发表法治署名文章、开展统计法进党校及“送法入企”专题教育培训、组织参加全国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编发统计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印发张贴统计法治宣传海报、为市直机关党员干部推送人口普查法治习题等多种举措,在系统内外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为全市统计事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在2020年全国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中,重庆市总答题次数超过10万次;在统计法治宣传月期间,向各区县印发法治宣传海报8200余张,印制法治宣传鼠标垫8200多个;拍摄制作的统计法治动漫宣传片《做诚信企业 报真实数据》,先后在人民网、学习强国、12348重庆法网等媒体进行展播,社会反响较好。
二是全力推进统计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统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0年,市统计局积极查处转交、转办、移交、举报案件,处理处罚统计违法企业47家,协助市纪委对“四经普”违法案件中的27名干部进行问责追责。另外,市统计局全力配合国家第二统计督察组进驻重庆开展统计督察,积极与市委、市政府和各级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落实督察任务,强化督察保障,确保国家统计督察工作顺利完成。
(五)扎实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在做好以上工作的同时,市统计局还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及时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尊重并执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推动完善部门内部层级监督,加强对重点岗位的制约和监督。主动维护司法权威,坚决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统筹推进对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予以及时约谈、责令整改和通报批评。
二、2020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0年,市统计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把统计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坚持做到对统计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统计改革,推动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建设。充分发挥统计法治建设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作用,及时研究解决统计法治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推进统计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制订并实施统计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从加强统计法实施和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讲、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等方面压实责任,确保抓出成效。利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等多种方式,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处室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严格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
二是带头宣讲统计法律法规。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在《中国信息报》等媒体发表统计法治署名文章,强调要牢固树立依法统计意识,坚持用法治保障数据质量。同时,在召开的全市统计工作会议、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会议、全市统计“七五”普法工作推进会议等多种场合,反复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切实维护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全市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三是积极推动落实学法用法制度。认真组织实施统计“七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人口普查宣传月、统计年报会、统计开放日等重大节点开展普法宣传,并通过开展《统计法》进党校、进企业、进社区活动,在全社会营造统计法治良好舆论氛围。结合统计事业发展需要,依法依规制定多部统计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并按照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切实推动统计执法责任制落实。2020年,市统计局积极查处转交、转办、移交、举报案件,处理处罚统计违法企业47家,协助市纪委对“四经普”违法案件中的27名干部进行问责追责。
四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在涉及统计改革及人、财、物等重大决策事项方面,坚持遵循依法决策原则,严格遵守法定权限,依法履行法定程序,保证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坚持实施统计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为市统计局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进一步提高依法统计、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局主要负责人还带头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等制度,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履职尽责。
三、2021年及“十四五”期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
2021年及“十四五”期间,市统计局将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更好发挥法治对统计事业发展的引领规范作用,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关于加强法治和德治的重要指示精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各支部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同时,进一步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采取学习研讨、个人自学和专题调研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学习效果,增强统计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意识。
(二)贯彻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抓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其他负责人要在其分管工作范围内履行好相关职责。
(三)加强统计法实施和监督。围绕《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统计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统计法治监督职责,确保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效实施。
(四)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认真落实重庆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系列会议和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切实做好“双随机、一公开”、一体化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社会公共信息资源、政策直通车等相关工作。
(五)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履行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责任,大力推进政务公开。通过统计官方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务微信微博等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月度、季度及年度经济运行情况主要数据、统计分析,以及年度预算、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动态等信息。
(六)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审查工作。进一步落实《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确保合法性审核率达到100%。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核全覆盖。
(七)加快推进统计信用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要求,认真实施《重庆市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重庆市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切实做好统计信用的认定、公示等工作,强化对统计调查对象和统计从业人员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引导企业和统计从业人员依法统计、诚信统计。
(八)坚持依法决策机制。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统计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对涉及统计改革及人、财、物等重大决策事项,坚持遵循依法决策原则,严格遵守法定权限,依法履行法定程序,保证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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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部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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