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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市统计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1-23 | [ 发布日期 ] | 2024-01-23 |
重庆市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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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4-01-23 | [ 发布日期 ] | 2024-01-23 |
重庆市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扎实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为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建设提供坚实统计法治保障。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聚焦学习贯彻,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
一是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召开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专题会议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局机关各支部、各处室制定年度学习计划,认真组织支部党员和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理论读物,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二是着力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结合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督导各级党政部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等,纳入党委(党组)会议、政府常务会议、行政办公会议及党员干部政治学习内容,引导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组织全市统计系统和市级相关部门传达学习国家统计局通报的典型统计违法案件,要求以案为鉴,坚决守住统计数据质量底线。
三是全面增强统计干部法治能力。将统计法律知识列为本系统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必训内容;组织统计领导干部参加2023年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全市统计工作部署紧密结合,利用法治培训等契机,组织全局、全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内法规和统计法律法规,实行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2023年,全市面向各级领导干部开展统计法治宣讲222次,累计受众达1.21万人次。
(二)聚焦服务质效,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积极融入数字重庆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数字重庆”及“数字政务”工作部署,完成政务服务事项全梳理、平台业务全配置、业务系统全对接、业务专网全打通和服务数据全共享等改革工作任务。参与“经济调节e本账”应用建设,完善统计数据目录,梳理核心业务3项、一级业务9项、二级业务18项、具体业务事项128项,编制“三张清单”。动态更新数字化基础资源,完成应用系统目录编制10项、公共数据目录编制405项目、数据归集14项,完成统计数据管理与应用平台的迁移。
二是有效提高行政审批服务质效。高质量完成市统计局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的维护更新工作,全面清理并最大限度精简行政许可事项所需的申报材料,深化“全渝通办”改革,梳理规范统计部门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清单。积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涉企信息交流,加快市场主体登记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信息共享,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持续深化统计领域信用建设。及时在市统计局门户网站公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息、统计行政处罚信息,同步在信用中国(重庆)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实施联合惩戒。协助满足条件的受罚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统计信用修复和提前终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印发实施《重庆市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重庆市统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办法》,进一步规范统计信用分级分类监管。2023年,已公示14家统计严重失信企业,申请修复2家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
(三)聚焦制度建设,持续深化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一是积极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推动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提升统计监督效能。全面落实年度报告防治统计造假工作情况、常态化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常态化学习统计工作重要文件及统计法律法规等制度,从严从实抓好防治统计造假工作。
二是有序推动统计立法工作计划。积极配合国家统计局、市人大、市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做好有关立法调研论证、政府规章的起草和修改工作;完成修订《重庆市统计管理条例》前期调研论证。目前,修订《重庆市统计管理条例》已被列为五年立法规划的调研项目。
三是健全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全面修订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办法,制定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贯通协同等工作制度,不断强化法治刚性约束,提高统计监督效能。
四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严格执行备案审查和清理机制,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坚持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及时修改或废止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文件。
(四)聚焦法治权威,纵深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入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严格查处各类统计违法案件,推动落实党政同责和纪法贯通衔接,依法按程序组织移交统计违纪违法案件。严格执行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方案,全年共执法检查企业事业单位(项目)2525家。及时查处上级部门移交的统计违纪违法举报线索。依法依规对统计违法企业进行行政处罚、信用认定,并按程序,将对相关责任人的处分处理建议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二是着力推进统计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对我局作出的所有重大统计行政处罚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全年共开展法制审核110余次。规范统计执法检查文书要求,完善统计违法案件通报制度、统计违法案件查处报告办法等,提高全市统计执法检查规范化水平。认真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规范统计行政处罚听证工作,保证听证程序合法、规范,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聚焦普法宣传,多措并举抓好统计法治宣传教育
围绕统计普法重点对象,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不断增强统计法治意识。面向党政领导干部,常态化开展统计法进党校,坚持将统计法纳入市委党校及全市各区县委党校、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并形成长效机制。2023年5月,局主要领导为市委党校2023年春季学期主体班的500余名学员作统计法治专题报告。向市普法办编写、提供统计法治知识考题,将统计法治知识纳入全市党政干部年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重要内容。
面向统计工作人员,通过召开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会、统计立法研讨会等形式,将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主动贯穿到统计工作中。编写统计工作重要文件和统计法治知识题库,并定制到统计网络培训平台,对各区县统计局及乡镇街道统计人员进行法治培训,提高依法统计意识和能力。全市已有1995人次参加了线上统计法治知识培训。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征文、统计法治知识竞赛、统计法治微视频作品征集等活动,提高统计干部法治能力。组织全市统计系统开展“八五”统计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
面向统计调查对象,坚持开展“送法入企”普法活动,组织各区县选取辖区内规模较大、配合程度不佳、法律意识淡薄的企业开展统计法治宣讲,提高企业对统计法的敬畏意识。2023年,全市各级统计机构开展“送法入企”活动达1.18万次。组织全市统计机构向统计调查对象宣讲统计法律知识,并免费发放统计普法宣传折页,引导广大统计调查对象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工作。2023年,全市面向统计调查对象开展统计法治宣讲841次,累计受众达8.20万人次。
面向社会公众,围绕统计法颁布40周年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等主题,在法治宣传关键节点,采取张贴宣传海报、印发宣传折页、开展电台直播访谈等方式,多形式、多批次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良好社会氛围。2023年,全市累计张贴统计法治宣传海报3.45万张、印发统计法治宣传折页38.27万份。积极运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开展统计普法,精心制作《统计法定义务,您履行了吗》《新〈统计法〉颂》等一批统计法治宣传作品,并通过重庆统计微讯公众号面向社会公众发布,进一步增强统计法治社会宣传实效。
二、2023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做到统计法治工作与统计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一是多次在局党组会研究统计立法、普法、执法检查等法治建设工作,带头抓好推进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并在年度考核中认真“述法”。二是将统计法治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作为全市统计事业发展重要工作来推动,并将其纳入各处室年度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及时研究解决统计法治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将统计法治建设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三是带头学法用法,发挥表率带动作用。带头在市统计局网站、重庆统计微讯公众号等平台撰写发表法治署名文章;在市局领导的带动下,各区县统计局主要负责同志也在本地有关宣传平台发表法治署名文章,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统计法治精神。利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法治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宣传。四是聚焦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和市委巡视反馈问题,带头抓实抓好各项整改工作。五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六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带头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等制度。同时,严格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处室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强化工作监督,及时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三、2024年主要工作思路
2024年,市统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为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坚持党建统领,实现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发挥党建“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理论武装,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整改、市委巡视整改和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统计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加强制度建设,提升统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文件精神,认真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深入落实已有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压实压紧防治统计造假责任,督导各责任主体落实年度报告防惩统计造假情况等工作制度。不断健全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按计划做好《重庆市统计管理条例》修订调研、论证等工作,纵深推进统计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机制落地见效。
(三)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增强统计法权威
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认真查办国家统计局交办、上级转办和部门移送的统计违纪违法线索,扎实做好“双随机”抽查、入库退库专项检查等工作。深化统计执法与统计业务工作协同配合,不断提高统计执法检查能力。
(四)加强法治宣传,提升统计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围绕统计法治宣传重要内容,面向统计普法重点对象,深入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五)加快推进数字化,为统计现代化改革注入新动力
结合数字重庆建设推进数字化变革,紧跟国家统计局智慧统计建设步伐,积极融入统计云工程建设。持续深入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优质高效做好政务服务、政务公开、行政审批、信用监管等工作,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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