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春兰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我市民营经济监测指标体系的建议》(第B024号)收悉,市统计局高度重视,迅即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承办处室。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针对建议内容的分析
代表在提案中提出建议由市统计局牵头,进一步完善民营经济监测指标内容,规范统计口径,细化统计科目,真实反映地区民营经济发展状况,并建立各级政府民营经济信息发布制度统一对外发布。
目前我市民营经济统计监测制度还在积极探索制定中。在完善民营经济监测指标内容方面,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民营经济统计制度只满足全国层面的统计监测,在省市层面数据采集存在一定缺口。市统计局为有效监测全市民营经济发展进度,结合重庆实际,依托现有的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制定了季度全市民营经济测算方法,已按照季度开展统计监测并撰写统计分析,向部门提供数据作为内部参考,并在不断扩展监测范围。在建立各级政府民营经济信息发布方面,市统计局每季度按照市委统战部的报告框架提供相关数据和分析观点,并将季度分析报告及时报送市领导、提供给有关部门。由于国家没有统一部署省市民营经济统计监测工作,各地的统计监测工作都属于各自探索层面,所产出的统计数据不具备作为官方数据发布的条件。但我市部分民营经济数据在统计月报、统计年鉴以及季度数据解读等统计产品中已向公众公开。按照国家局对数据发布工作的有关要求,目前市统计局暂无法成体系的发布民营经济统计数据。
今年4月,国家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要求建立健全民营经济统计制度,对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定期发布有关信息。7月,市里也结合重庆实际,根据《民营经济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起草《重庆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条例》也要求重庆落实国家民营经济统计制度,定期发布有关信息。
据了解,国家统计局依据《民营经济促进法》有关条例要求,目前正在开展制定民营经济统计划分规定,进一步修订完善《民营经济统计监测制度》,强化民营企业统计监测分析。市统计局也将及时跟进国家统计局工作,持续强化全市民营企业运行情况分析,结合国家统计局相关核算制度方法,完善重庆民营经济增加值核算方案。
二、办理的工作思路与措施
(一)完善民营统计监测制度方面
市统计局将进一步探索细化分行业、分领域的民营经济统计监测指标,完善民营经济统计监测方案,与国家局和有关部门加强汇报与沟通,探索制定重庆市民营经济统计制度,关注民营经济新特点、新变化,适时开展相关分析和调查研究。
(二)加强数据发布方面
市统计局将进一步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及其他相关部门提供民营经济统计数据,加强区县民营经济数据汇总和分析工作。在对外发布数据方面,市统计局仍将按时公开民营经济的主要数据。按照职责分工,市统计局将与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沟通,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全市民营经济数据发布和解读工作。
下一步,市统计局将继续积极与代表联系沟通,共同做好人大建议办理工作。
此答复函已经张炳华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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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统计局
2025年8月15日
联 系 人:李昆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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