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事项名称 | 设定依据 | 行使层级 | 市级指导(实施)部门(单位) |
1 | 对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予以公示 | 1.《重庆市统计管理条例》第九条 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违法信息应当纳入相关信用诚信系统,供有关单位和个人查询。 | 市级、区县级 | 市统计局 |
2 | 受理统计违法行为举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八条 统计工作应当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统计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 市级、区县级 | 市统计局 |
3 | 定期公布统计资料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公布统计资料。 | 市级、区县级 | 市统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