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统计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根据《市级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重庆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局“三定”职责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情况,现明确市统计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如下。
一、负责指导、监督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
二、负责将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依法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数据的统计。
三、负责开展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
四、完善区县能源核算基础工作,逐步开展各区县能源平衡表的编制工作,为碳排放年度核算考核提供相关能源消费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