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  卫生、体育和其他社会活动

简要说明 

本章资料主要包括卫生事业、体育事业、民政事业、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公检法司情况、安全生产情况、火灾事故和道路交通事故等内容,由市统计局社会科技统计处根据有关部门资料整理提供。

卫生资料来自市卫生局,体育资料来源于市体育局,民政和劳动社会保障有关资料分别由市民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公检法司资料分别由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市司法局提供,安全生产情况来自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火灾事故和道路交通事故分别由市消防总队和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