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要 统 计 指 标 解 释

 

能源消费总量  指一定时期内全国(地区)物质生产部门、非物质生产部门和生活消费的各种能源的总和,是观察能源消费水平、构成和增长速度的总量指标。能源消费总量包括:煤和原油及其制品、天然气、电力。不包括:低热值燃料、生物质能和太阳能等的利用。能源消费总量分为终端能源消费量、能源加工转换损失量和损失量三部分。

1)终端能源消费量:指一定时期内全国(地区)生产和生活消费的各种能源在扣除了用于加工转换二次能源消费量和损失量以后的数量。

2)能源加工转换损失量:指一定时期内全国(地区)投入加工转换的各种能源数量之和与产出各种能源产品之和的差额,是观察能源在加工转换过程中损失量变化的指标。

3)能源损失量:指一定时期内能源在输送、分配、储存过程中发生的损失和由客观原因造成的各种损失量。不包括各种气体能源放空、放散量。

能源消费弹性系数  是反映能源消费增长速度与国民经济增长速度之间比例关系的指标。计算公式为:

能源消费弹性系数=能源消费量平均增长速度/国民经济年平均增长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