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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统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7-03-07

    全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开重庆市统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接受社会公众咨询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重庆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555号美源国际商务大厦1406,邮编:401147,电话:023-67637000,67637136)。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政府信息公开是现代政府的内在必然要求,是推进依法行政、打造“阳光政府”、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举措。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国务院和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相关要求,全面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带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在回应公众关切,有效保障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方面迈出新的步伐。

(一)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拓展

大数据时代的背景下,我局审时度势、提前谋划,努力构建现代化的信息发布体系。目前,社会公众不仅可以通过门户网站重庆统计信息网了解统计工作、统计数据等信息外,还可以通过最新打造的重庆数据网站免费查询数据;不仅可以通过统计出版物、新闻发布会、统计开放日、来电来信、市长信箱、依申请公开等方式了解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可以通过基于政务微讯、微博、手机或IPAD下载APP等多元化的信息发布渠道进行了解和查询。信息公开渠道得到进一步拓展和延伸

(二) 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

为让社会公众及时、高效、便捷地得到政府公开的信息,我局紧密围绕打造现代化服务型统计这一目标,梳理了工作流程,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为增强我局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1.通过制定工作流程规范,建立工作职责和业务流程图,明确局属各单位、各处室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任务和职能。

2.严格按照“重庆市统计局主要统计信息发布日程表”,在重庆统计信息网站、重庆数据网站和移动客户端(数据重庆、数据区县)APP上公布最新数据、新闻通稿等。

3.对门户网站重庆统计信息网全面改版升级,改版上的网站信息更新频率有效提高。通过《重庆市统计局外网网站管理办法》的制定,在栏目设置、责任分工、管理要求、工作规范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更好地发挥了重庆统计信息网作为政府信息发布平台的作用。

4.为加强政务信息报送的数量和质量,制定《重庆市统计局政务信息管理办法》、《重庆市统计局政务信息量化计分办法》,通过办法的出台,有利于强化资料和信息报送的意识。

5.通过第一数据发布平台—“数据重庆发布最新统计数据,并及时完成对数据重庆改版工作,同时全面启动了区县版移动客户端建设,努力构建服务全市的信息公开发布平台。

6.确保重庆数据宏观数据库每月数据及时更新,保证数据延续性;对国际数据板块进行指标梳理并优化,让社会公众使用起更加高效、便捷。

(三) 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

政府信息公开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途径,是为民服务的重要内容,是从源头上制约行政权力的重要举措。我局一直以来把行政权力、重点领域作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核心环节,在此基础上,针对社会公众关心的信息加大了对信用建设、执法登记等信息的公开力度,统计工作运行更加透明。

1.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经与市政府办公厅、市法制办多次衔接,以及经过多次修改,进一步规范统计行政权界,完成统计行政权力流程图编制工作,在市政府审定后,及时向社会公布。目前我局行政权力共12项,其中行政处罚5项,其他行政权力7项。

2.推进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一是财政资金信息的公开。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部门预决算公开要求,我局本着详实、完整的原则,在重庆统计信息网政务公开下,分别公开了“2016年重庆市统计局部门预算情况”和“2015年重庆市统计局部门决算情况”。二是重点统计信息的公开。在重庆统计信息网数据资料中,分别公布了2015年重庆市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2015年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及其解读、2015年重庆市非私营及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统计公报及其解读、2015年重庆市联网直报平台企业不同岗位平均工资情况等。

3.推进信用建设工作。重点做好了国家统计局出台的《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的贯彻落实,结合《重庆市统计违法信息纳入企业联合征信系统实施办法(试行)》,在重庆统计信息网设置与国家统计局相连的“统计上失信企业信息公示”链接,继续将上年度全市统计违法信息纳入全市企业联合征信系统。

4.推进执法人员信息备案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办理统计执法检查证,继续完善全市统计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资料库,严格实行全市统计执法检查证的备案登记,将其全部纳入地方政府法制系统的统一管理,对社会公众开放查询,接受社会监督。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通过市政府公众信息网、重庆统计信息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统计分析”栏目里,将社会公众关心的统计数据、分析上网公开,全年共发布统计分析19篇。在新改版的重庆统计信息网上,全年共发布涵盖统计数据、统计工作、政务公开、专题栏目、互动交流5个大类相关工作信息,涉及数据资料、热点数据、数据解读、数据查询、通知公告、工作动态、政策法规、方法制度、统计知识、机构设置、政务信息公开、建设小康社会、投入产出调查、公开信箱等14个子栏目。全年共发布进度数据11期、数据解读110篇、统计公报8篇、工作动态110条、通知公告18条、新闻185条、统计知识6条、方法制度4条

2.通过“数据重庆”APP系列发布最新统计信息。

“数据重庆”APP系列包括 “数据重庆”、“数据区县”两个客户端产品。它们以手机或平板电脑APP的方式存在,可以灵活地安装在手机、平板电脑上,形成所谓的“口袋里的数据库”。这一系列APP所提供的数据,涵盖了1996重庆直辖以来的统计月报、领导干部手册和统计专报等资料,涵盖了18个大类、621个指标,总共约4万笔数据。

3.通过“重庆数据”网发布统计信息

“重庆数据”网作为社会公众统计数据查询资源库,包含指标37822个,数据量近50万笔。除提供全市和各区县数据查询,还提供全国31个省市、70个大中城市月度、季度和年度主要经济指标数据,以及与重庆有经济往来国家、经济体宏观经济数据,“长江经济带”、“新丝绸之路经济带”等特色数据专题,历年统计年鉴、历届普查和专项调查年鉴等出版物查询。

4.通过其他方式及时公开统计信息。

1)通过媒体发布新闻稿件。围绕国民经济核算、工业、建筑业、能源、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国内贸易、引进内资、对外贸易、文化产业、社会科技、平均工资等一系列统计成果,第一时间组织在渝主流媒体开展新闻报道。全年向人民网、新华网、中新社、《经济日报》等中央驻渝单位,以及《重庆日报》、重庆卫视、华龙网、重庆之声等在渝主流媒体提供统计新闻源650余篇(次),被媒体报道320余篇(次)。

2)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经济运行情况。与市政府新闻办的合作,先后召开2015年全年、2016年一季度、上半年和前三季度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共4场新闻发布会,并邀请华龙网和腾讯大渝网现场直播,及时将全市经济运行情况的最新统计成果对外发布。每次参加发布会有30多家市内外媒体,收效良好。

3)专题宣传统计发展改革。在渝媒体对2016年全市统计工作会议情况进行宣传,围绕现代统计体系建设、统计执法、三农普等工作进行了报道。在《中国信息报》“新月刊推出系列专题报道,详细介绍近年来我市统计发展改革情况。围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利用第七届统计开放日,对农业普查开展了一系列重大统计宣传活动。

4)强化统计微信发布工作。全年编发统计微信90余期,发布统计信息270篇(次)。应用秀米、易企秀等新媒体工具,精心制作H5统计新产品,使重庆统计微信展现形式和发布内容题更具吸引力。

5)编发统计微博信息。紧紧围绕社会公众关注的平均工资、城乡居民收入、投资、房地产等热点问题和全市统计工作成果,全年共编发统计微博信息1100余篇(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为保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通过申请公开获取所需要的统计信息。2016年我局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主要为统计数据信息,在重庆统计信息网和重庆统计年鉴中基本上均可查询。依法处理信函申请件,均按规定要求及时办结。对于要求公开的内容严格把握,对于不能公开的,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四、接受社会公众咨询

2016年,重庆市统计局共答复市政府公开信箱公众电子邮件咨询114件,并在“重庆统计信息网”公布相关信息。接待来电咨询和现场查询1000余人次,回复人大代表建议   件,协办政协提案   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行政诉讼

2016年,未发生针对重庆市统计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以及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重庆市统计年鉴—2016》定价380元,无其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项目。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面对信息工作人员对政策把控和解读的水平不足、信息公开内容与社会公众需求之间的契合还不紧密、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知晓度不高等问题,明年我局会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不断提高其政策把握、解疑释惑和回应引导的能力。同时,紧密围绕统计的各项改革,如“三新”统计、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兴服务业等方面做好宣传和解读,让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统计数据的生产过程、相关的方法制度和改革举措,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最后,全面梳理统计的重点信息领域,针对社会公众关注点,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政府权威信息,以满足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统计信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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