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统计工作 统计信息 专题栏目
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部门动态

黄可局长法治署名文章:坚定不移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日期: 2022-12-27
字体: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坚定不移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重庆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黄可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新任务,为统计法治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做好新时期的统计法治工作,我们要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统计改革建设,坚定不移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锲而不舍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全面提升统计法治能力和水平,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法治保障。

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要深刻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极端危害性。统计数据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温度计”“晴雨表”“指示器”和“风向标”作用。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会造成各种统计数据与客观实际不相符合,据此情况进行决策,就会失之于片面、落后于发展,由此制定的规划和措施就起不到应有指导作用。要深刻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不仅误导国家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而且严重违背党的思想路线、虚增群众获得感、败坏党风政风、透支党和政府公信力。对此,我们要一以贯之地同一切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全力维护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要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不能简单以GDP总量和增长率来论英雄,防止把发展简单化为增加生产总值,而应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立足点。

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们要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十一个坚持”融入到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全过程。要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意义,始终紧盯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目标要求,把党中央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全面落到实处。要深刻认识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艰巨性复杂性顽固性。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既有权力干预、“数据寻租”等乱象,也有执法不严、入退库作假等情形;既有历史顽瘴痼疾,也有现实利益需求。因此,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不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坚持发扬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精神。

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要持续保持统计打假高压态势。统计部门既要着力推动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问责制,又要切实推动自身落实工作。要毫不动摇地把“严”的主基调贯穿于防惩统计造假全过程,以强化震慑防止反弹为重点,通过统计督察、执法检查、专项纠治、数据监管等方式及时发现统计违法线索,持续加大对重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强化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切实筑牢反假防假“防火墙”。要坚定不移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按照中央《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要求,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方式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依规依纪依法做好责任追究和案件警示通报工作,严防“高举轻放”,杜绝“宽松软拖”。

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要驰而不息夯实统计法治基础。建立健全常态化统计执法检查机制,扎实做好“双随机”抽查、入库退库专项检查等工作,认真查办上级交办、转办和部门移送的统计违纪违法线索,坚决完成好各项统计执法任务。要精准开展普法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紧紧抓住“关键少数”学法用法,提高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强化政府统计人员学法用法,推动统计干部学法经常化;深入开展统计调查对象学法用法,有针对性地开展“送法入企”活动;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学法用法,营造统计法治良好社会舆论氛围。要大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对照新时代干部队伍“四化”要求,按照“五个过硬”标准,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统计法治监督“铁军”,以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和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投身新时代统计法治事业。

风正时济,自当破浪扬帆;任重道远,还需策马扬鞭。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信心、同心同德,踔厉奋发、勇毅前行,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在新时代新征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重庆作出应有贡献。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