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统计工作 统计信息 专题栏目
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的报告

日期: 2024-04-10
字体:

2023年,市统计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数据统计,开展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区县能源核算等工作。

一、持续深化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

(一)强化编制方案研究

深入研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制度》),就下一步价值量核算工作开展的方向以及优化实物量编表工作的流程提出意见建议。结合全市实际情况,就《制度》主要修订内容开展深入研究,并会同市农业农村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等市级相关部门提出修改意见供国家统计局参考。

(二)高质量完成编制工作

会同市级相关部门收集整理基础数据,完成2021年全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实物量账户)的编制工作,并结合国家统计局反馈的相关部委审核结果,再次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核实修订,客观反映全市土地、林木、水和矿产等自然资源存量、质量及变动情况。

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数据统计

(一)积极探索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方法

一是初步建立统计核算制度,多次与相关部门和业内专家深入研讨,充分结合重庆实际情况,初步建立《重庆市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能源活动部分)(试行)》。

二是开展数据试算。开展全市及分区县能源活动领域碳排放数据试算,充分验证核算制度的科学性、可行性,查找存在的不足,不断调整和完善制度方法。

三是开展试点调查。开展工业生产过程碳排放一次性专项调查试点工作,对涉及全市的9种工业产品的工业企业开展了试填报工作,并梳理相关问题和建议形成试点工作总结。为下一步建立工业生产过程碳排放核算制度奠定基础。

(二)开展生态保护补偿统计监测工作

一是建立相关部门工作联系平台和合作机制。生态保护补偿统计指标体系涉及范围广,专业性强,需要大量部门协调配合。市统计局与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林业局等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共同推进,建立了工作联系平台和合作机制。

二是积极参加国家试点调查和制度方法建设。积极争取成为国家生态保护补偿统计监测试点地区,与各部门紧密配合,出色完成了试点任务,形成试点工作报告,并在全国生态保护补偿统计培训班作交流发言。同时,安排相关同志赴国家统计局能源司资源统计处挂职锻炼,在第一线直接参与和学习生态保护补偿报表制度的建设工作。

三是完成正式调查。布置了2021和2022两年度的全市生态环境补偿统计监测调查报表,并在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圆满完成了调查任务。

三、开展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

组织167人的调查实施队伍,科学统筹部署,高质量完成2023年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工作。调查采用CATI(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系统)电话访问方式,共接触样本248072个,接通样本55475个,完成有效样本14400个,覆盖重庆市所有区县。

四、完善区县能源核算基础工作

一是建立《重庆市分行业、分区县全社会能耗核算方案(试行)》。在各行业逐步增加能源消费调查报表,不断拓展能源消费数据的调查覆盖面,持续健全和完善审核手段,提高数据质量。开展经济普查非一套表单位能源消费抽样调查,进一步丰富能源核算、碳排放核算的基础数据来源,满足分区县、分行业核算碳排放量的需要。

二是建立《重庆市各区县能源平衡表编制指南(试行)》。进一步改革和简化指标,在最低限度满足碳排放核算所需数据的基础上,以《重庆市分行业、分区县全社会能耗核算方案(试行)》为数据来源,充分结合区县实际情况,让区县一级能够独立编制地区能源平衡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