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济社会发展类课题招标公告
渝经普办字〔2024〕20号
为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重庆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深入挖掘普查资料使用价值,更好地为党政决策、经济社会发展及统计改革发展服务,经研究,决定对重庆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单位
重庆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重庆市经济普查办公室”)与重庆市统计局联合公开招标。
二、投标单位
政府相关部门、科研机构、大专院校、行业协会、学会及其他具有研究条件的机构或组织,本次招标不面向个人。
三、招标题目
根据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市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基于重庆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资料,紧密围绕重庆经济发展中的热点、重点问题,拟定了《重庆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济社会发展类课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1)。
投标单位申报的选题可与《指南》一致,也可以是《指南》某一选题的深化细化,或根据课题组研究专长申请拟定符合招标精神的《指南》以外的选题。一般而言,申报的选题需要明确研究地域范围,除制度方法改革类选题外,不能以单个区县、单个企业作为研究对象或案例分析对象。
四、课题管理要求
(一)本次中标课题由重庆市经济普查办公室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月24日前接受课题申请,2025年10月底提交结题报告。申请结题时,需提交研究报告、查重报告、相关部门非公开数据使用授权许可证明、经费决算表等材料。
(二)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最终成果字数不少于3万字,一般课题最终成果不少于2万字。
(三)重点课题成果质量要求。在结题半年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在省部级及以上报刊杂志上公开发表;被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相关部门采用;获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领导批示。
(四)重庆市经济普查办公室与重庆市统计局将组织专家对课题投标单位的课题申请书和研究力量进行评审,择优确定中标单位,并发布课题中标结果公告。
五、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请人资格。应当符合以下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指导课题研究的能力,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承担课题实质性研究;应当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应当有两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作为课题负责人有未结重庆市统计科学研究课题的,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新的课题。
(二)课题承担单位资格。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课题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三)投标单位请于2025年1月24日前将填好的《重庆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立项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3份以纸介质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报重庆市统计局普查中心(以寄出的邮戳为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46449679@qq.com。
联 系 人:成洁萍,袁堂卫
联系电话:023-67637254,023-67637256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竹东路感育路9号重庆市统计局1208室
附件:重庆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济社会发展类课题招标公告
重庆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重庆市统计局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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