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重庆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统计行政处罚行为,确保统计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重庆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联合修订了《重庆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话将意见反馈至:023—66168141。
二、通过传真将意见反馈至:023—67637200。
三、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邮箱:cqstjjfgc@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重庆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征求意见”字样。
四、通过纸质信函将意见邮寄至:重庆市渝北区青竹东路感育路9号,重庆市统计局政策法规处1305室(李老师)(邮编:40112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重庆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征求意见”字样。
五、通过“我要提建议”在线反馈意见:在本征求意见页面下方的“我要提建议”留言框内填写内容,在线反馈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0日。
重庆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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