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用三个统计指标替代“三驾马车”
---- “三驾马车”与相关统计指标比较分析
最终消费(消费)、资本形成总额(投资)、货物和服务净出口 [1],是支出法 GDP的构成指标,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它们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净出口贸易额有着明显区别,在宏观分析中不能简单用上述三个统计指标代替“三驾马车”。
一、资本形成总额与固定资产投资差距已超 50%
资本形成总额是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的固定资产增量和存货净额,包括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和存货变动。而固定资产投资是在一定时期内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和,它是 计算资本形成总额的最基本资料来源。
资本形成总额与固定资产投资的区别除了存货变动以外,还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土地购置费、旧设备和旧建筑物购置费等不属于生产活动成果的项目,而固定资本形成总额不包括。二是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工程转包费、招待费、送礼费、工程款回扣等费用,这些都未计入固定资本形成。三是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包括城镇和农村非农户 500万元以下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矿藏勘探和计算机软件等无形生产资产方面的支出、房地产开发商的房屋销售收入和建造投资成本的差额等,而固定资产投资不包括。
如图 1所示,从 2006年开始,土地出让金大幅增加,年均增速超过 50%,导致重庆市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迅速拉大与资本形成总额的差距。到 2011年重庆市固定资产投资高出资本形成总额 1874.29亿元;两者比例关系逐年上升,由 1997年的 68.3%变为 156.6%,差距已超过 50%。
图 1:重庆市资本形成总额与固定资产投资对比
单位:亿元、 %
二、最终消费一直大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最终消费是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对货物和服务的最终支出,包括居民消费和政府消费。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不是完整意义上的消费指标,它包含有投资的内容,比如居民购买的建房用建筑材料;没有包括服务性消费和自产自用产品。
两者在内涵上的主要区别:一是最终消费不仅包括商品的消费,还包括教育、医疗、文化等服务的支出,居民自产自用产品以及本地居民在外地的消费支出等,这些内容都没有计算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二是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对企业及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零售额,行政事业单位用于购买设备和交通工具的零售额、销售给城乡居民建房用的建筑材料以及外地居民在本地的消费,都不属于最终消费。
图 2:重庆市最终消费和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对比
单位:亿元、%
如图 2所示,直辖以来重庆市最终消费一直大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两者差额呈逐步扩大趋势。 2011年重庆市最终消费高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1153.83亿元,差额是 1997年的 4.4倍。但两者总量的比例关系相对比较稳定, 15年中两者比例主要集中在 130%-150%之间,没有大幅波动。
三、货物和服务净流出与净出口贸易额无明显相关性
海关统计的净出口贸易额不能替代支出法 GDP核算中的货物和服务净出口,两者之间差异较大。一是海关统计的净出口贸易额只是货物的出口额与进口额的差额,不包括服务进出口统计。二是对地区而言,核算货物和服务净出口采用的是净流出指标,不仅包括本地区对境外的货物和服务净出口,还包括与国内其他地区间货物和服务流出流入的差额。
如图 3所示,直辖以来两者变化幅度大且无规律,特别是 2003年以来净流出持续保持较大额度的负数,说明重庆与其他地区的流入流出数量较大,而对境外的进出口只占其中的一小部分,未能影响流入流出的变化趋势。因此,对于重庆而言,货物和服务净流出与净出口贸易额并无明显相关性。
图 3:重庆市货物和服务净流出与净出口贸易额对比
单位:亿元
总体上,这三组指标不仅在理论内涵方面存在区别,而且在某些时期内,每组对应指标会形成较大差距或其增长方向会出现一定“反差”。因此,不能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净出口贸易额三个指标代替“三驾马车”进行经济分析。
(核算处金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