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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份重庆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1%

日期: 2019-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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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 年 11月份重庆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 13.1%
  11 月份,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586.27亿元,同比名义增长 13.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 13.3%(以下均为名义增长)。

 

  1-11 月份,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5831.37亿元,同比名义增长 12.4%。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 11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 558.71亿元,同比增长 13.1%;乡村消费品零售额 27.56亿元,增长 12.9%。 1-11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 5540.34亿元,同比增长 12.4%;乡村消费品零售额 291.03亿元,增长 12.5%。

  按消费类型分, 11月份,商品零售 504.67亿元,同比增长 12.8%;餐饮收入 81.60亿元,增长 14.6%。 1-11月份,商品零售 5019.88亿元,同比增长 12.3%;餐饮收入 811.49亿元,增长 13.3%。

  1-11 月份,全市限额以上法人企业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网上零售额 158.81亿元,同比增长 39.1%,比限额以上法人企业零售额增速高 25.2个百分点;占限额以上法人企业零售额的比重为 4.8%, 拉动限额以上法人企业零售额增长 1.6个百分点。

 

  附注

  1.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零售额:企业(单位)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取得订单,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含增值税),付款可以在网上进行,也可以在网下进行。公共网络包括计算机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

  2. 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 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 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4. 数据修订

  国家按第三次经济普查结果对重庆 2013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进行了修订, 2014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也相应进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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