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辖以来,我市收入分配格局复苏。发生了新的变化,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显著改善。但在收入分配领域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政府和企业收入不规范,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城镇居民之间、农村居民收入的地区差距比较显著。因此,摸清我市收入分配现状及成因,为政府制定有针对性的收入分配政策提供依据非常必要。下面,对直辖以来重庆市收入分配的变化作一简要分析:
一、居民、企业、政府三者收入分配现状
直辖以来,我市居民、企业、政府三者收入分配经历了二个阶段的变化。
第一阶段(1996——1999年)。1997年重庆成为直辖市后,中央转移给重庆市的补助逐年增加。因此,随着中央转移补助收入的增加,这一阶段,我市政府、企业、居民个人三者之间的分配格局向政府倾斜。我市认真贯彻中央扩大内需政策,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政府收入比重逐年上升,到1999年政府收入比重由1996年的10%上升到27.8%;为了保障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居民收入比重相对稳定在60%以上,而企业收入比重则由1996年的17.5%下调到3.1%。
这一分配格局有利于政府部门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确保法定支出和重点支出的需要,促进改革,稳定和发展经济。但企业收入比重过低,制约了企业的发展。
第二阶段(2000----2003年)。政府收入比重不能继续增长过快、过大,否则必将影响企业收入比重过低,形成企业资金短缺份额越来越大,不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随着中央转移补助收入的增加,我市开始注意保持居民、企业、政府三者收入分配的合理的比例关系。2000年中央给我市的补助收入为118.8亿元,2001年为157亿元,2002年中央补助收入最多,为207亿元;2003年回落为193亿元。我市政府、企业、居民个人三者之间的分配格局进行了新的调整。2003年政府部门收入比重由1999年的27.8%下降到21.9%;企业部门由3.1%上升到26.9%;居民部门回落到51.2%。
具体资料详见下表:
表1 政府、企业、居民收入分配比例 单位:%
年 份
|
政 府
|
企 业
|
居 民
|
1996
|
10.0
|
17.5
|
72.5
|
1997
|
17.8
|
18.8
|
63.4
|
1998
|
23.0
|
16.2
|
60.8
|
1999
|
27.8
|
3.1
|
69.1
|
2000
|
27.2
|
6.8
|
66.0
|
2001
|
28.3
|
9.9
|
61.8
|
2002
|
25.6
|
17.9
|
56.5
|
2003
|
21.9
|
26.9
|
51.2
|
二、城乡居民收入的变化
1996——2003年,我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7.1%,扣除价格变动,实际增长7.5%;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5.9%,扣除价格变动,实际增长6.3%。这一时期,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较快、得到较多实惠。
资料详见下表:
表2 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水平 单位:元
年 份
|
城 镇 居 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
|
农 村 居 民
人均纯收入
|
1996
|
5022.96
|
1479.05
|
1997
|
5302.05
|
1692.36
|
1998
|
5442.84
|
1801.17
|
1999
|
5828.43
|
1835.54
|
2000
|
6176.30
|
1892.44
|
2001
|
6572.30
|
1971.18
|
2002
|
7238.07
|
2097.58
|
2003
|
8093.67
|
2214.55
|
1、城镇居民收入的变化特点
直辖七年来,城镇居民收入的变化表现出明显阶段性特征,大体可以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1996——1999年),经济增长速度放慢,收入增长速度也明显减缓。经济增长速度逐步降到10%以下,物价上涨得到有效控制,经济进入“软着陆”阶段。受亚洲金融危机对我市经济的影响,经济增长率持续回落,制约了居民收入的快速增长。在此期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96年的5022.96元增加到5828.43元,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年均增长5.5%。
第二阶段(2000——2003年),城镇居民收入明显提高。1999年,为了促进消费,扩大内需,政府采取了适当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和提高三条保障线水平的政策,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明显增长。这一阶段,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平均增长9.0%。
2、农村居民收入变化特点
农村居民收入变化也可以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1996——1998年),农村居民收入高速增长。1991年农村经济从三年治理整顿中显露生机。1992年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后,农村经济形势更进一步好转,随着直辖市的建立,农村居民收入继续增长。199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801.17元,比1996年增加21.8个百分点,这一阶段,扣除价格实际年均增长10.5%。
第二阶段(1999-2003年),农村居民纯收入步入缓慢增长阶段。1999年增速回落到2.6%,2000年收入增长速度有所回升为6.6%,而2001年农村居民收入增长速度又进一步回落到2.4%;2003年回升到4.9%。
直辖以来,各级党委政府把促进农村劳动力的合理有序的转移,努力拓宽农民的就业渠道,增加农民的劳务收入作为增加农村居民收入的主要措施来抓,收到了明显效果。2003年,农村居民从劳务、各类企业获得的工资性收入(即劳动报酬收入)达到858.5元,比1996年增加582元,增长2.1倍,平均每年递增17.6%。工资性收入占纯收入比重由1996年的18.7%上升到2003年的38.8%,提高了20.1个百分点。
1997年,重庆刚成立直辖市时,农村贫困十分突出,扶贫攻坚任务重,重庆市进一步加大了对贫困地区的投入力度,同时扶贫方式由救济式扶贫转变为开发式扶贫,把积极扶持与增加贫困地区自身的造血功能结合起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直辖后四年,贫困区县就基本上实现了整体越温。1997年,重庆市农村贫困人口有220万人,经过七年的扶贫攻坚,重庆市农村贫困人口大量减少,贫困人口占乡村人口的比重大幅度下降。到2003年,全市农村贫困人口(包括非贫困县)已经下降到80万人,七年来贫困人口减少140万人,平均每年下降幅度为9.4个百分点;与同期乡村人口比较,农村贫困人口占乡村比重即贫困发生率1997年为9.0%,到2003年贫困发生率为3.4%,下降5.6个百分点。
表3 1997——2003年农村居民贫困状况
年份 | 贫困发生率(%) | 贫困规模(万人) |
1997 | 9.0 | 220 |
1998 | 7.1 | 173 |
1999 | 6.5 | 158 |
2000 | 5.9 | 140 |
2001 | 4.5 | 109 |
2002 | 3.9 | 93 |
2003 | 3.4 | 80 |
三、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直辖以来,我市城乡居民收入均有所增长,与1985年相比,2003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1.35倍,年均递增4.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2.44倍,年均递增7.1%。但也应该看到,由于增长幅度仍然有差距,居民收入差距也呈扩大趋势。突出表现在城乡之间、城镇居民内部之间、农村居民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逐步扩大。
1、城乡收入差距
从历史原因看,重庆既是传统的重工业城市,又带有大农村,城乡差距古已有之。解放以后,工业虽然得到很大发展,但没有从根本上改变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状态,城乡之间业已存在的经济发达程度不同也没有根本的改善。因此城乡差距不可避免。
从政策因素看,50年代建立的户籍制度把中国公民分成两个相对独立的集团,劳动要素在城乡之间的流动性很差,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有所改善,但城市对农村居民的歧视政策仍然存在,人为抑制了农村居民收入的增长,再加上实行城市优先的社会经济政策,导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扩大。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在波动中渐显扩大,改革开放以来,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在80年代前期曾经有所缩小,但自1988年以来,总体上在波动中呈现扩大的趋势(见下表4),到2003年城乡居民收入比例已由1988年的2.80:1扩大为3.65:1。若考虑城市居民的各种福利性补贴,差距将进一步拉大。
表4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对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倍数
年份 | 1985 | 1988 | 1996 | 1997 | 1998 | 1999 | 2000 | 2001 | 2002 | 2003 |
倍数 | 2.51 | 2.80 | 3.40 | 3.13 | 3.02 | 3.18 | 3.26 | 3.33 | 3.45 | 3.65 |
城乡差距的扩大,具有明显的政策成因。1985年前差距的缩小,得益于联产承包制带来的农业产品的大幅度增长和国家多次调整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收入差距的缩小也就成为必然。1985年以后,由于农村改革进展渐缓和城市改革的全面展开,加上随之而来的城市收入分配制度的变化,城镇居民收入的迅速增长和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艰难形成鲜明对比,使城镇居民再次拉开了与农村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
2、城镇居民之间收入差距
城镇居民家庭之间收入差距的扩大速度是逐步累进的。特别是近几年来,城镇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呈逐步拉大的趋势。2002年达到高峰,呈现出典型的“富者愈富,穷者愈穷”特征。扣除价格因素,2002年,10%最低收入户收入比上年下降2.6%;10%低收入户收入增长2.6%;20%中等偏下户收入增长1.6%;20%中等收入户收入增长8.2%;20%中等偏上收入户收入增长13.8%;10%高收入户收入增长18.3;10%最高收入户收入增长35.2%。2002年,占总户数10%的最高收入户的平均实际收入为20662.23元,与10%最低收入户的绝对差距达17786.99元,二者收入相对差距为7.19倍,而1988年只有2.80倍。空前的差距已引起各级政府部门的重视,政府利用财政政策,扶持弱势群体,已初见成效。到2003年,占总户数10%的最高收入户的平均实际收入为17349.35元,与10%最低收入户的绝对差距为13500.74元,二者收入相对差距由上年的7.19倍缩小为4.51倍。详见下表:
表5 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年实际收入差距比较
年 份
|
10%最低收入户收入(元)
|
10%低收入户收入(元)
|
20%中等偏下收入户收入(元)
|
20%中等收入户收入(元)
|
20%中等
偏上收入
户收入
(元)
|
10%高收入户收入(元)
|
10%最高收入户收入(远)
|
最高/最低(倍数)
|
1996
|
2759.25
|
2511.04
|
4161.24
|
4880.03
|
5591.04
|
6725.45
|
8733.01
|
3.16
|
1997
|
2704.93
|
36.4.63
|
4327.85
|
5083.75
|
6120.73
|
7126.70
|
9839.72
|
3.64
|
1998
|
2705.37
|
3577.90
|
4370.43
|
5236.25
|
6264.86
|
7530.96
|
10149.03
|
3.75
|
1999
|
2906.96
|
3703.23
|
4450.12
|
5442.15
|
6775.67
|
8517.49
|
11818.97
|
4.07
|
2000
|
3171.40
|
4033.16
|
4659.52
|
5829.41
|
7274.77
|
8791.60
|
12634.98
|
3.98
|
2001
|
2964.31
|
3922.57
|
5029.87
|
6130.33
|
7672.91
|
9848.60
|
15347.00
|
5.18
|
2002
|
2875.24
|
4008.10
|
5091.23
|
6607.24
|
8697.95
|
11607.73
|
20662.23
|
7.19
|
2003
|
3848.61
|
4927.27
|
6268.20
|
8105.44
|
10521.81
|
12689.52
|
17349.35
|
4.51
|
我们在实施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没有形成相对合理的收入分配体制,一方面,在行业内部或者一个单位内部,平均主义仍是收入分配的主流,行业外部则普遍存在主要是靠对资源的占有权形成垄断来获得比其他部门的畸高收入,人为拉大了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另一方面,对在新旧体制转轨中由于法制不健全、政策不完善出现的“寻租”现象缺乏有效的调控手段,一些人通过不合法不合理手段获得较高收入,同时,对在经济结构调整中出现的部分劳动者阶段性收入递减现象又缺乏相应的社会保障,导致“富者愈富,穷者愈穷”不正常发展。
3、农村居民收入的地区差距
三大经济区之间农村居民收入的绝对差距明显。
表7 1997——2003年三大经济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单位:元
年 份
|
三峡生态经济区
|
渝西经济走廊
|
都市发达经济圈
|
比值(渝西为1)
|
1996
|
1266
|
1845
|
1951
|
0.69:1:1.06
|
1997
|
1445
|
2078
|
2117
|
0.70:1:1.02
|
1998
|
1530
|
2204
|
2374
|
0.69:1:1.08
|
1999
|
1539
|
2276
|
2469
|
0.68:1:1.08
|
2000
|
1586
|
2350
|
2597
|
0.67:1:1.11
|
2001
|
1628
|
2427
|
2666
|
0.67:1:1.10
|
2002
|
1718
|
2539
|
2824
|
0.68: 1: 1.11
|
2003
|
1837
|
2689
|
2991
|
0.68: 1: 1.11
|
从表中可以看出,直辖以来,三大经济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差距在逐步拉大,扣除价格因素,都市经济圈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6.7%;渝西经济走廊年均增长5.9%;三峡库区年均增长5.9%。2003年,都市经济圈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比三峡库区人均高出1154元,比渝西经济走廊高出302元,分别高62.8%和11.2%。渝西经济走廊比三峡库区人均高出852元,高46.4%。
三大经济区农村居民收入差距的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总的看来,重庆直辖后,原万、涪、黔地区并入重庆,而这部分地区由于自然环境和发展基础等原因,较之原重庆市所辖区市县有一定的差距。三大经济圈的划分,基本上就是把原重庆市城郊区划分为都市发达经济圈,把原重庆市郊县划为渝西经济走廊,把原有的万、涪、黔地区同长寿划分为三峡库区生态经济区,因此,三大经济圈的农民收入差距在某种程度上讲就是原近郊区与郊县、边远山区之间的差距。自然资源禀赋的差异,是导致农村居民收入差距的客观因素。由于自然条件的影响,三大经济区的农村在交通、通讯、农产品市场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存在很大的差距。
另外,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对农村居民收入的拉动能力不同,从而导致收入的差距。经济增长和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是良性互动的关系,即经济增长快,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快。根据国家统计局农调总队对改革开放20多年农村居民收入和经济增长的回归分析结果表明,两者的弹性系数为0.65,表明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对经济增长有着较强的依附性。根据核算,2003年重庆市都市经济圈实现生产总值887.01亿元,增长12.0%,渝西经济走廊实现生产总值686.84亿元,增长11.3%,三峡库区生态经济区实现生产总值676.71亿元,增长10.9%。都市经济圈经济总量和增长速度都居首位,仍然是重庆经济发展的主要拉动力。
城镇化水平的差异是形成收入差距的另一重要原因。2003年,都市发达经济圈城镇化率为84.4%,渝西经济走廊为36.1%,三峡库区为25.7%。从收入的构成中就可以看出,都市发达经济圈中农村居民在本地乡镇企业的务工收入远远高于渝西经济走廊和三峡库区。而在渝西和三峡库区,由于城镇化水平低,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吸纳能力有限,影响了农村居民收入的增长。但近两年渝西经济走廊和三峡库区的城镇化水平提高步伐加快,分别比2001年提升了9.6个百分点和7.7个百分点;而都市发达经济圈城镇化率仅提升了4.5个百分点。
四、对现阶段我市居民收入差距的判断
1、在城乡收入差距、城镇内部差距和农村地区差距中,城乡收入差距和城镇内部差距是主要的。
2、解决城乡收入差距关键是大幅度提高农民收入,但提高农民收入涉及面很广,比较复杂,不是短期内所能解决的。
3、缩小城镇内部的收入差距具有现实可能性,其中完善对高收入阶层的税收政策和建立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政策扶持、保持相对合理稳定的城镇失业率是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