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库区治理地质灾害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一、库区二期地质灾害情况
二期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主要有4个方面,149个治理项目,其中:崩滑体47个、库岸坍岸15个,高边(切)坡87个。
(一)崩滑体项目总数为47个,分布在17个乡镇,危及人口达7.5 万人。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下的项目有5个,在101万元—500万元的项目有13个,在501万元—1000万元的项目有15个,在1001万元—5000万元的项目有9个;在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有4个。
(二)库岸坍岸项目总数为15个,分布在沿江8个移民乡镇,危及人口达2.29万人。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500万元的项目有6个,在501万元—1000万元的项目有3个,在1001万元—5000万元的项目有4个,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有2个。
(三)高边(切)坡项目总数为87个,分布在沿江10个移民乡镇,危及人口9473人。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下有65个;在101万元—500万元的项目有16个;在501万元—1000万元的项目有3个;在1001万元—5000万元的项目有2个。
(四)搬迁避让项目总数为4个,分布在4个乡镇、危及人口704人。
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治理经费缺口大
对不安全区域实施治理需投入大量资金,由于多数治理对象没有列入库区治理规划,能够投入治理的移民经费有限,在二期移民工作结束之际,大量的治理经费缺口均由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采取自筹或贷款等办法垫支,导致治理经费缺口大。
(二)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经费不足
为有效防止和减轻地质灾害,按照上级要求必须启动三峡库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由于经费问题,一些必需的监测配套设施未能配备,群测群防网络尚不健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难以全面开展。
(三)搬迁避让项目需尽快批复立项
目前,该县对135米水位线下的居民结合移民搬迁给予了就地后靠和外迁安置,而135米水位线上居民仍处在不安全状态中。上级部门应尽快对搬迁避让项目批复立项,落实解决搬迁避让经费,确保库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专业技术力量薄弱
地质灾害具有多发性和突发性,大量的突发事故因缺乏专业人才作现场指导,导致许多工作难以到位。
三、地质灾害的发生趋势预测
该县境内地质灾害发生程度高,数量多,分布范围广,潜在威胁大,突发性强。在暴雨作用下,地质灾害变形迹象突出,地质灾害发生次数会明显增加。库区135米蓄水后,若同时受到洪水对坡脚江岸冲刷,更易导致地质灾害发生。根据该县气象预报和各种资料综合分析,该县地质灾害发生类型主要为滑坡、崩塌(危岩)。
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采取的措施
(一)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机构。一是加强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建设,组建机构,落实人员,配置先进的监测设施,明确任务职责,切实开展监测预警工作;二是建立县、乡(镇)、村社三级群测群防网络,做到层层有人抓工作,每个重大地质灾害点有监测人员负责监测预警工作;三是采取学习、培训等方式,提高县地环站工作人员和群测群防人员的素质与工作能力。
(二)实行地质灾害防治和监测预报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县政府与县属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签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书》。对库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县国土资源局与县监测站、监测站与重大隐患点的责任单位签订《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监测预报责任书》。
(三)切实抓好监测预警工作。搞好监测预警工作,可避免事故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一是查清辖区地质灾害点情况,掌握灾害类型、数量和危害情况;二是选定监测对象,落实监测地点;三是逐点落实专人,按有关技术规定和县地环站的要求做好监测预报工作;四是落实监测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简易监测设备;五是做好监测数据汇总、分析、预警工作。
(四)完成搬迁避让工作任务。采取的主要措施是主动搬迁避让:一是根据调查资料,确定搬迁避让对象;二是积极向上落实搬迁避让经费,各乡镇、各部门要多方筹集资金,做好辖区地质灾害险情区内群众的搬迁避让工作,确保安全。
(五)全面完成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诱发、谁治理、谁受益、谁参与治理”的原则,各乡镇、各部门对辖区内急需工程治理的地质灾害,要多方筹措资金,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实施应急治理,解除险情。二是除工程措施外,还要结合实际,采取生物治理措施,与退耕还林,还草和植树造林等工程结合起来,减少水土流失和地表水渗入量,减缓滑塌体变形速度直至稳定滑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