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0月份重庆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1%
2016年1-10月份重庆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1%
初步预计, 1-10月份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931.60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3.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9%,较去年同期回落0.1个百分点(以下均为名义增长)。其中,10月份,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56.98亿元,同比增长12.6%。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1-10月,城镇消费品零售额5629.95亿元,同比增长13.0%;乡村消费品零售额301.65亿元,增长14.5%。其中,10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625.07亿元,同比增长12.5%;乡村消费品零售额31.91亿元,增长15.5%。
按消费类型分,1-10月,商品零售5093.34亿元,同比增长12.9%;餐饮收入838.26亿元,增长14.4%。其中,10月份,商品零售556.94亿元,同比增长12.2%;餐饮收入100.04亿元,增长15.3%。
1-10月,全市限额以上法人企业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网上零售额187.29亿元,同比增长40.1%,比限额以上法人企业非网上商品零售额增速高25.0个百分点;占限额以上法人企业零售额的比重为5.6%,拉动限额以上法人企业零售额增长1.9个百分点。
附注
1.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零售额:企业(单位)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取得订单,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含增值税),付款可以在网上进行,也可以在网下进行。公共网络包括计算机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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