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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关于2017年早稻产量数据的公告

日期:2019-05-29

国家统计局关于2017年早稻产量数据的公告


    根据对早稻主产区的实割实测抽样调查和非主产区的重点调查,2017年全国早稻播种面积、单位面积产量、总产量如下:

 

  一、全国早稻播种面积5463千公顷(8195万亩),比2016年减少156.5千公顷(235万亩),下降2.8%

 

  二、全国早稻单位面积产量5810公斤/公顷(387公斤/亩),比2016年减少22.7公斤/公顷(1.5公斤/亩),下降0.4%

 

  三、全国早稻总产量3174万吨(635亿斤),比2016年减产103.7万吨(21亿斤),下降3.2%

 

国家统计局 

2017825

 

2017年各地区早稻产量

 


播种面积

(千公顷)

总 产 量

(万吨)

每公顷产量

(公斤)

全国总计

5463.4

3174.0

5809.5

北  京




天  津




河  北




山  西




内蒙古




辽  宁




吉  林




黑龙江




上  海




江  苏




浙  江

115.4

70.4

6104.7

安  徽

158.4

96.5

6094.1

福  建

144.6

88.7

6136.7

江  西

1348.7

756.0

5605.5

山  东




河  南




湖  北

375.4

217.6

5795.7

湖  南

1383.1

808.5

5845.6

广  东

892.5

532.3

5964.0

广  西

865.1

501.6

5797.5

海  南

130.1

74.6

5730.3

重  庆




四  川




贵  州




云  南

50.1

27.8

5548.9

西  藏




陕  西




甘  肃




青  海




宁  夏




新  疆




注:1、未列出的省(区、市)没有早稻生产。

2、因计算机自动进位原因,分省合计数与全国数略有差异。

 

  附注

 

  关于早稻产量调查的说明

 

  (一)调查范围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早稻产量数据,由早稻主产区以省为总体抽样调查和非主产区重点调查两种调查方式得出。

 

  主产区包括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8个省(区),由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组织在国家调查县(市)开展抽样调查和实割实测调查,8省(区)产量合计占全国早稻产量的97%左右。

 

  非主产区海南、云南的早稻产量数据根据重点调查测算得出。

 

  (二)调查样本

 

  早稻产量抽样调查由播种面积和单位面积产量抽样调查组成。

 

  播种面积抽样调查在国家调查县(市)抽取3000多个样方地块开展早稻播种面积调查,根据调查基础数据推算得出省级早稻播种面积。

 

  早稻单位面积产量抽样调查在国家调查县(市)抽取的面积调查地块中进行,全国共抽取近7000个测产地块,20000多个测产小样方,通过对小样方内早稻进行实割实测,推算得出全省早稻平均单产水平。

 

  早稻产量数据是以抽样调查的播种面积与单产相乘得出。

 

  (三)测产方法

 

  实割实测是指基层调查员在早稻收获前,按照《农产量抽样调查制度》对早稻种植地块进行逐块踏田估产、排队,抽取一定数量调查地块做出标记,在收割期时由各县级调查队员或者辅助调查员对抽中地块进行放样、实际割取样本,再通过脱粒、晾晒、验水和称重等环节测量地块单产。省级调查总队根据各抽中地块数据推算全省平均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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