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1]
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函〔2024〕71号)要求,我市进行了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调查的标准时点为2025年11月1日零时。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部署,在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各级调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调查人员的艰辛努力以及调查对象的积极配合,我市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已完成现场登记和主要数据汇总测算等工作。现将根据这次调查推算的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2]
全市常住人口为3188万人,其中男性人口为1605万人,占50.35%;女性人口为1583万人,占49.65%,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1.39。
二、家庭户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3]1201万户,家庭户人口为2894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人口为2.41人。
三、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413万人,占12.95%;15—59岁人口为1946万人,占61.04%;60岁及以上人口为829万人,占26.0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599万人,占18.79%[4]。
四、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48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51万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62万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10万人。
五、城乡人口[5]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323万人,占72.87%;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865万人,占27.13%。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根据调查数据推算的2025年11月1日零时数据。全市样本量为38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1.21%。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不包括居住在重庆市的现役军人、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0—15岁人口为448万人,16—59岁人口为1911万人。
[5]城乡人口是指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