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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206R/2023-0001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统计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2-01 [ 发布日期 ] 2023-02-01

重庆市统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重庆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统计改革建设提供了坚实的统计法治保障。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建立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强化学习督导力度。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理论读物,推动机关各支部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和培训,抓实年初学习计划执行。在工作中注重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全市统计工作部署和统计法治建设任务推进紧密结合,要求各级统计机构和广大统计人员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十一个坚持”融入到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全过程。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举行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报告会,邀请市级宣传团成员、西南政法大学教授作专题宣讲。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统计干部的学法教育。开展“以案四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要求全市广大统计干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法治定力。按照要求组织新提任领导干部参加全市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组织统计干部参加2022年度法治理论知识网上考试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抽考,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组织全局干部登录“云考星”微信公众号参加在线庭审旁听,接受直观的法治教育。

三是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整改工作。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做好法治政府建设问题整改要求,结合全局整改事项,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督促各项整改措施落实落细,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高服务质效

一是持续简政放权。按照要求对全局4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梳理,对其中1项重复的权力事项予以撤销。结合工作实际,撤销3项行政奖励事项。将“统计资料新闻媒体公布核准”和“统计调查权”2项行政权力下放给永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同时,在全市政务一体化服务系统对调整后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核对匹配。

二是强化信用监管。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 强化对监管数据的归集整合和分析运用。大力推进统计信用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市统计局关于统计信用建设方面的制度规定,将应当纳入联合惩戒的全部纳入惩戒范畴,并在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网站,以及信用中国(重庆)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结合我市统计工作实际,积极开展统计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调研,进一步规范全市统计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

三是提升服务质效。对全局行政许可事项所需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清理,最大限度精简申报材料。充分发挥“渝快办”平台功能,进一步缩减行政审批时间。结合全局实际积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涉企信息共享工作,及时做好平台数据对接,为加快实现市场主体登记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奠定坚实基础。

(三)加强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提高依法决策和管理水平

一是加快推进统计立法。按照国家统计局、市人大、市司法局等有关部门要求,积极建言献策,配合做好有关立法调研论证、政府规章的起草和修改工作。期间,市统计局就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向国家统计局提供四点高质量建议,受到国家统计局的好评。经过前期调研论证并经局党组审议同意,将修订《重庆市统计管理条例》向市人大申报为五年立法规划调研项目。

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坚持遵循法制统一、权责一致、精简高效、程序合规的原则制定统计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备案审查和清理机制,及时将制定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市政府备案,且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坚持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对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修改或废止。

(四)强化统计执法检查,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入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全市共计检查企业事业单位(项目)1800余家,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数量。按照《重庆市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方案》要求,顺利完成对7个区县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共检查135个企业(项目),处理42家统计违法企业。其中,依法对18家企业作出警告并罚款的行政处罚。积极协调配合国家统计局立案调查及直接核查等工作,认真核查国家统计局直查案件或转交线索。严格按照统计违纪违法情节和数量界限,对国家统计局直查案件和统计督察反馈问题线索涉及的相关责任人提出处分处理建议。

二是推进统计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重庆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案卷和文书基本标准。探索推行服务型执法模式,依法实施柔性执法方式,在统计执法过程中注重“情理法”的统一,做到法理相融、宽严相济。规范统计行政处罚听证工作,坚持在公开、公正和效率的原则下开展听证,切实保障听证程序合法、规范和当事人的权益。认真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进一步规范统计行政处罚行为。

(五)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落实统计普法责任制

一是深入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利用宪法宣传周、统计法治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在《中国统计》《中国信息报》《当代党员》和统计微讯等媒体刊发局主要领导法治署名文章,积极营造统计法治良好舆论氛围。督促各级党政部门传达学习国家统计局组织编印的《重要文件汇编》,提高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意识。结合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在全市统计系统开展“以案四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统计工作者的法纪意识。开展“送法入企”普法活动,组织区县选取辖区内部分规模较大、配合程度不佳、法律意识淡薄的企业开展统计法治宣讲,切实提高企业对统计法的敬畏意识。

二是扎实开展统计法进党校活动。坚持将统计法纳入市委党校及全市各区县委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并形成常态化机制。局主要领导应邀在市委党校2022年第一期重庆学习论坛作统计法治专题宣讲,全市同步听课人员超过2800人。各区县委党校积极邀请统计法治专家为主体班学员讲授《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统计法治素养。

在做好以上工作的同时,市统计局按照有关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应诉意识能力,积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案件,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

二、2022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2年,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做到对统计法治建设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点环节直接协调、重要任务直接督办,坚持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统计改革建设,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重要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力推动法治建设。坚持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摆上重要日程来安排,将统计法治建设作为全市统计事业发展重要工作来推动,同时将其纳入处室年度工作考核重要内容。积极发挥“八五”统计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作用,制订实施统计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统计法治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将统计法治建设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二)带头学法用法,发挥表率带动作用。局主要负责人充分利用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民主生活会及专题学习会等多种形式,通过全面系统学、多种形式学、结合实际学等多种方式,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内法规和统计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工作要求。带头在《中国统计》杂志、《中国信息报》等媒体发表法治署名文章,积极营造统计法治良好舆论氛围。聚焦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带头抓实抓好各项整改工作。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三)严格督促落实,提高统计干部依法行政水平。严格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主要负责人树立依法办事的法治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处理政务的能力,做到遇事找法、办事依法。加强对统计干部的法规培训,督促学习党纪政纪条规,增强法纪观念,始终坚守法律底线,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强化工作监督,发挥局监督检查工作组作用,及时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四)严格依法依规决策,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对涉及统计改革及人、财、物等重大决策事项,始终遵循依法决策原则,保证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坚持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聘请法律顾问为全局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切实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

2023年,市统计局将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为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会、局务会、支部学习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市委关于法治建设方面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十一个坚持”融入到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全过程。

(二)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统计改革、推动统计事业发展,坚持做到对统计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坚持把全市统计改革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保持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高压态势,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统计执法责任制,认真查办国家统计局交办、上级转办和部门移送的统计违纪违法线索,扎实做好“双随机”抽查、入库退库专项检查等工作。深化统计执法与统计业务工作协同配合,不断提高统计执法检查能力。

(四)精准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围绕统计法治宣传重要内容,面向统计普法重点对象,深入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五)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质高效做好行政审批、简政放权、信用监管、政务服务等工作,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附件下载:

重庆市统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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