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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206R/2021-00016 [ 发文字号 ] 渝统函〔2019〕48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统计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2-22 [ 发布日期 ] 2021-02-22

重庆市统计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0684号提案回复意见的函

致公党重庆市委:

我局高度重视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快建立重庆市民营经济发展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的建议》(第0684号提案),针对提案中提出的建立民营经济监测指标体系、明确民营经济范围界定、形成统一管理制度等建议,我局研究制定了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牵头处室和责任处室,将工作细分落实到人的工作方案,并以建立民营经济统计监测体系为核心内容开展了一系列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健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制度。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立足加强制度建设,营造良好经营环境,先后推动颁布了多项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相关法规政策。2018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渝委发〔2018〕37号),明确相关工作,落实任务细化方案。并建立全市非公经济联席会议制度,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李静多次主持召开全市非公经济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形成了“政府领导、部门合作、区县联动、企业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市统计局作为主要承办单位,积极联系配合部门,加强统筹协调,落细落实责任,确保民营经济统计监测工作稳步推进。2018年,我局按照《关于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渝委发〔2018〕37号)要求,制定了《重庆市统计局建立民营经济统计监测体系工作方案》,统一民营经济成分划分标准,规范统计口径,明确统计监测范围、指标的设定原则、工作内容、职责分工及工作进度安排。2019年3月,将“健全民营经济统计监测体系工作”申请设立为全市2019年绩效考核专项目标,明确市级各部门在民营经济发展统计监测工作中的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民营监测工作顺利高效推进。

三、先行先试,开展民营经济统计监测工作。全国目前对民营经济的概念、口径及核算范围没有明确界定,也没有统一的民营经济统计监测指标体系。为了及时有效的反映全市和区县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和实效,加快推进民营经济发展,我局在向国家统计局汇报并得到肯定支持后,联合市委统战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结合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实际,确立了《重庆市民营经济发展监测指标体系》,并在全市民营经济示范试点区——北碚区开展了区县级《民营经济发展统计监测指标体系》 试点工作。

四、协办单位全力配合,确保民营经济统计监测工作顺利开展。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工商联等多次进行专题研究, 按市委、市政府要求,从四个方面对区县党委政府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进行考核,并将民营经济发展的核心指标—民营经济增加值纳入2019年区县(自治县)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市委统战部定期牵头向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等相关部门收集民营经济发展相关的统计数据,汇总梳理,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当前民营经济发展情况。

五、下阶段,强化措施推进民营经济统计监测工作。及时收集2019年的数据对指标体系进行测算,反映重庆市民营经济发展的现状和趋势,确保研究成果的及时转化。

次感谢贵委的关注和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民营经济发展统计监测,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重庆市统计局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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