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企业电子统计台账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问答
问:《重庆市企业电子统计台账管理办法(试行)》的制定背景?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2021年全国统计工作会提出“全面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要求规范企业统计工作,变革统计生产方式,确保统计源头数据质量。为明确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目标和路径,重庆市统计局制定了《重庆市企业电子统计台账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问:《管理办法》适用对象是谁?
答:重庆市辖区内的统计调查企业均适用本《管理办法》。
问:《管理办法》的主要作用是什么?
答:《管理办法》的作用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规范企业统计数据生产行为。企业电子统计台账直接从企业信息系统中抓取或导出企业生产经营的原始记录,然后自动生成统计台账,进而生成统计报表,在数据生产过程中,有效避免因统计人员业务不熟带来的数据错误。
二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企业电子统计台账的建立实现了统计数据可溯源至生产经营原始记录,将有效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三是减轻企业负担。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实现了统计数据生产的信息化自动化,将有效减轻企业工作负担。同时,各级统计机构将根据工作需要聘请第三方公司帮助企业建立电子统计台账,并解决台账工作的具体问题。同时各级统计机构将与第三方公司签署协议,明确保密条款。
问: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是什么?
答: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是电子化的账册,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从企业生产、经营、财务等信息系统中获取详细的原始交易或生产记录,自动汇总生成统计台账,进而生产统计报表,从而实现收集原始凭据、整理分类形成台账、计算汇总形成报表等流程智能化、自动化,源头数据可追溯的一种数据采集处理方式。
问:统计台账和电子统计台账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对企业统计台账提出要求,而电子统计台账作为利用现代信息化手段对统计台账工作的创新,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五条“国家有计划地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推进统计信息搜集、处理、传输、共享、存储技术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的现代化”的具体措施。因此,《管理办法》提出“未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建立企业电子统计台账的,依据有关统计法律法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问:重庆市辖区内的统计调查企业都需要建立电子统计台账吗?
答:若有企业确因工作条件和设施限制,无法建立电子统计台账的,也须按照重庆市统计局发布的《企业电子统计台账表式》建立相应的纸质统计台账。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版权所有:重庆市统计局 主办单位:重庆市统计局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竹东路感育路9号 邮编:401123 电话:023- 67637000
网站标识码:5000000010
ICP备案:渝ICP备05008095号-5国际联网备案: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17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