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2019〕60号)精神,以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要求,现发布《重庆市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重庆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555号美源国际商务大厦1605室,邮编:401147,电话:023-676370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重庆市统计局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以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主线,以持续推进统计信息公开为抓手,以健全完善公开工作机制为重点,不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步。
(一)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持续完善权责清单,在继续做好“线下公开”的同时,扎实推进“线上”公开,将有关我局的22个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渝快办”网上办事大厅,优化办事流程、细化办事指南,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与便利度;围绕“六稳”“六保”加强数据发布,坚持每季度召开全市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及时通报主要经济指标数据,每月度发布工业、投资、房地产、商贸运行情况,2020年3月中旬发布统计公报,2020年5月下旬发布劳动工资数据,2020年8月上旬出版《重庆统计年鉴》,主动公开相关统计数据,被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评为2020年度全市新闻发布优秀单位;强化数据解读,在相关数据发布后,组织开展多维度的分析解读,帮助社会公众正确看待统计数据、客观理解统计工作、正确使用统计结果;印发《重庆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明确解读原则、范围、流程、内容以及相关要求,为有序有效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持续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法公开2020年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及时更新并公开局领导姓名、照片、简历、分工分管信息;持续公开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情况,其中热点数据信息8条,数据解读信息36条,数据资料信息26条,按时发布《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等年度资料,为社会公众提供了及时、优质的统计信息服务;公示行政处罚信息56条;公开上年度部门决算、本年度部门预算信息2条;公开公务员招录信息4条,录取1人;公开其他法定信息6条。
(三)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修订发布《重庆市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2020年版本)》,及时优化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等信息,为社会公众更及时、更高效申请政府信息提供便利;认真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理顺办理机制,制定办理流程,严格审查审批,做到接收、登记、回执、审查、办理、呈批、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的严谨、规范;切实提高服务意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微信等沟通联系方式,及时作出补正,指导填写申请,耐心细致反馈,最大限度满足社会公众对统计领域政府信息的需求。2020年,重庆市统计局共收到并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件,均无产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受到申请人一致好评。
(四)稳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拟制《重庆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的通知》,明确认定对象、原则、类型、条件、程序,并把认定工作与局OA办公系统升级改造工作相结合,为推动全局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打下坚实基础;认真做好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清理出规范性文件4件,并报市政府备案后集中对外公开;扎实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及时对不适应统计改革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修订。
(五)构建完善政务公开平台体系。严格落实关于规范网站、清理新媒体平台工作要求,全面完成网站集约化迁移;优化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梳理形成重庆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围绕经济运行热点问题和统计工作成果、动态编发微博信息263条、统计微信257期,其中多期统计微信浏览量破万;持续通过“重庆数据”网站和“数据重庆”APP及时发布主要统计数据,向社会公众提供直观便捷的数据查询服务。
(六)着力强化政务公开监督保障。一是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研究部署有关政务公开工作,全年共研究11次。二是持续完善工作机制。成立局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建立由局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单位)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始终保证政务公开工作一直抓、抓落实。三是大力提高工作能力。深入学习政务公开有关文件精神,全面掌握国家级、市级有关政务公开制度规定,注重在工作实践中提高能力;挑选业务骨干参加市政府办公厅组织的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及时、主动在实际工作中运用学习成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全年未收到上级机关的问题通报,未收到社会公众的投诉、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 | 0 | 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2 | 0 | 44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6 | 0 | 7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7 | 2367.4314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公开信息申请数量 | 21 | 0 | 0 | 0 | 0 | 0 | 2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9 | 0 | 0 | 0 | 0 | 0 | 9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害“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 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1 | 0 | 0 | 0 | 0 | 0 | 2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工作人员能力素质与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新形势新要求还不相适应,还需要在加强学习研究、提升工作标准上下功夫;二是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还需要在加强协同沟通、规范工作程序上下功夫;三是政府信息公开还不够主动,还需要在强化服务意识、增进参与互动上下功夫。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大人员培训力度。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培训,定期组织开展学习研究,切实掌握有关标准要求,夯实公开工作能力。二是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着眼统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梳理任务内容,明晰部门职责分工,于实践中逐步形成一套更加完善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政务公开工作扛得起、拎得清,推进政府信息准确、高效公开。三是扎实推进主动公开。做好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准备,以评促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评估标准,及时补齐“短板”“弱项”,推进政府信息规范化、高质量公开;持续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贴近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众关切的重点热点问题,深入开展分析解读,有效引导预期,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职能作用;扎实开展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规范工作流程,严格审核把关,推进政府信息依法、有序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