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重庆市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201960号)要求,现发布《重庆市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统计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关注关切,不断提升统计信息服务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获得新进展。全年通过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39条次。

(一)深入推进主动公开。一是突出抓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公开。公开公报类信息13条,数据解读类信息40条,数据资料类信息12条。二是有序发布常规统计资料。20213月中旬发布《2020年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5月中旬发布《重庆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6月上旬发布劳动工资数据,8月上旬出版《重庆统计年鉴(2021)》,10月上旬发布《2020年重庆市科技投入统计公报》,11月下旬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重庆市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及时开展数据解读,第一时间宣传统计成果,回应社会关切。三是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优势。围绕重大规划、经济运行、普查成果、统计改革等重点热点内容编发微博信息332条、统计微信314期。每月通过重庆数据网站和数据重庆”APP及时更新主要统计数据,为社会公众提供及时、优质、多渠道的统计数据服务。四是持续做好新闻发布工作。6次参加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发布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成果、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成果和各季度全市经济运行情况,连续两年被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评为全市新闻发布优秀单位。除此之外,市统计局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态更新并公开政策文件、机构职能、办事服务、财政、公务员招录等信息

(二)着力抓好依申请公开。修订《重庆市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及时更新接收渠道、注意事项和收费标准信息,为社会公众提供明确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指引。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加强申请审核、内容审核和答复审核,确保办理及时、内容合法、答复规范。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微信等联系方式,及时作出补正,指导填写申请,耐心细致反馈,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服务水平。2021年,市统计局共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6件,均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切实加强信息管理。制定实施《重庆市统计局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办法》,并在局OA办公系统局发文拟文笺中设置公开属性认定项目,有效提升公文起草认定意识和效率。对照行政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市政府规章的正式版本,及时更新完善履职依据。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本年度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2个,新制发规范性文件2个并通过图文、视频等形式进行解读,废止规范性文件1个。全部规范性文件都按照“现行有效”和“失效/废止”进行分类展示,并提供下载功能。

(四)提升平台建管水平。一是规范信息发布工作。按时在网站、发布库、APP加载最新统计数据,按计划发布统计产品,保证统计信息有序公开、统一管理。二是加强政府网站管理。组建政府网站技术运维和内容运维团队,保障政府网站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优化政府网站手机适配版,不断提升政府信息获取的便捷性。三是抓好新媒体平台建设。优化完善平台功能,注重提前谋划,增强时效性、可用性与互动性。提高发布频次,重要工作在发布日、节假日中均有推送。社会关注度日益提高,多则微讯信息、1则抖音信息的浏览数破万。

(五)不断强化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整合原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职能,成立由局分管负责人为组长、7个职能处室为成员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和“放管服”改革工作组,全年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12次。二是完善工作机制。设立工作组办公室,建立联络员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处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三是强化业务培训。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举办业务培训,围绕政务公开重要文件、政策文件解读、公开属性认定、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等重点难点事项,精心组织本单位培训,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四是加大经费保障。全年政府信息公开经费(含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运维经费)共计77万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735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6

0

0

0

0

0

2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9

0

0

0

0

0

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

0

0

0

0

0

1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6

0

0

0

0

0

2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2021年存在的主要问题:统计数据的发布体系还不够完善,工作能力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还有差距。

2022年改进工作措施:一是提升数据发布质效。强化经费保障,拓宽发布渠道,完善发布体系,围绕社会关切,开展更丰富、更深入的解读。二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举办专题培训班,科学设置培训内容,详细讲解重点事项,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系统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重庆市统计局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要求,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全面落实,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