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五个强化”推进全市统计法治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强化自身建设,统筹指导监督更加得力。市统计局将统计执法组更名为统计督察及执法工作组,组长从分管领导调整为主要领导,积极统筹安排全市统计系统法治工作,强化指导监督力度,全面推动《意见》《办法》《规定》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统计法治工作取得新格局。新出台《重庆市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试行)》《重庆市统计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等6项制度;重新修订完善并印发《重庆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4项制度,依法统计的根基得到进一步夯实,法治统计更趋行稳致远。
三是强化执法监督,严查统计违法行为取得新成果。各专业处室共向数据异常波动企业发放查询书355份,新升规入库企业签署诚信承诺书293份,召开区县数据会审会3次。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1次,查处转交转办、移交、举报案件26起,共对108家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对53家企业作出处理,责令改正21家,行政警告6家,警告并罚款26家,累计罚款金额156.7万元,向社会公开31家企业行政处罚信息,9家企业被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9家企业被认定为统计一般失信企业。
四是强化法治宣传,依法统计社会氛围更浓厚。积极推进统计法进党校、统计法治宣传月、经济普查宣传月等活动,通过在主要媒体刊发局领导署名文章83篇、制作统计法治宣传展板89块、向被调查对象发放统计法治宣传单10万余份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提升统计法治宣传效果,全市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社会氛围深入人心。
五是强化队伍建设,力促全市统计执法水平更上新台阶。开展专题培训4期、案卷评查会3期,累计培训法治骨干403人次,采取点对点指导区县执法工作10余次,抽调1名区县执法人员上挂学习。先后组织了5批次20余人次参加国家统计局执法检查工作并出色完成执法检查任务。全市39个区县中28个区县成立了专门执法队伍,组建执法人员共23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