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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修订统计全流程质量控制管理办法

日期:2024-08-16

为加强和改进全市统计质量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市统计局对2021年印发的《重庆市统计全流程质量控制管理办法》和《重庆市各专业统计全流程质量控制管理办法》进行了整合和修订,形成了《重庆市统计全流程质量控制管理办法》。该办法修订完善了“1+14”统计质量管控体系,全流程全方位全区域对统计数据生产进行质量控制和管理。

一是强化统筹谋划。坚持全市统计上下一盘棋,充分发挥市统计局数据质量管理工作组“统筹、协调、指导、监督”职能,整合全局各专业力量,明确各级统计机构数据质量主体责任和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统计数据质量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二是强化全流程管控。在国家统计局统计业务流程规范基础上,结合重庆工作实际,对统计业务环节进行再梳理,明确了确定需求、调查设计、任务部署等13个工作环节的工作要求,重点对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数据评估与反馈、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环节进行修订完善。

三是强化全方位管控。根据国家统计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和地方统计制度的修订情况,及时增减相应专业的统计质量控制管理办法。各专业处从本专业统计实际出发,进一步细化统计业务流程和质量控制措施,形成单位名录库、区县GDP统一核算、农林牧渔业等14个专业的统计全流程质量控制管理办法。

四是强化全区域管控。充分发挥市统计局统一领导全市统计质量管理工作职责,指导全市所有区县建立完善本区域统计全流程质量控制管理办法,要求各区县统计局严格履行工作职责,依据办法做好统计业务流程各环节质量控制管理工作。通过加强市区(县)两级联动,不断夯实源头数据质量。

五是强化督促落实。坚持将统计质量管理监督检查与基层基础检查、数据质量核查、统计执法检查等紧密结合、科学统筹、协同实施,在确保统计全流程质量控制管理工作高效落实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减少基层工作量。进一步健全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加强统计普法宣传和统计执法检查,强化统计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全面筑牢防治统计造假的堤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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