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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招标公告

日期: 2020-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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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招标公告

渝经普办字〔20201

为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深入挖掘重庆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的使用价值,更好地为党委政府、社会公众及统计改革发展服务,经研究,决定对重庆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重庆市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经普办”)与重庆市统计局联合公开招标。

二、投标单位

政府相关部门、科研机构、大专院校、行业协会、学会及其他具有研究条件的机构或组织,本次招标不面向个人。

三、招标题目

根据重庆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资料,结合重庆经济发展中的热点、重点问题,研究确定了招标题目。投标单位也可根据自身研究优势,提出与招标课题所列方向有关的课题申请。本次公开招标研究题目如下:

序号

题目

1

重庆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

2

从非金融企业负债看重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面临的挑战

3

重庆推进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研究

4

“一带一路”背景下重庆开放型经济发展研究

5

重庆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的路径研究

6

重庆主城区都市圈经济增长的溢出效应及吸引力研究

7

重庆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产业分布现状与发展研究

8

重庆渝东南武陵山城镇群产业布局与优化发展研究

9

重庆绿色产业发展评价研究

10

重庆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研究

11

重庆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金融支持效率研究

12

重庆市高技术产业发展对经济增长的作用研究

13

重庆制造业转型升级及面临的困难研究

14

重庆民营经济产业结构演进研究

15

重庆外资企业发展状况研究

16

从基本单位看重庆经济转型升级研究

17

重庆“三新”经济发展状况及带动就业研究

18

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路径与结构构建研究

19

重庆市第三产业的就业效应分析

20

重庆第三产业全要素生产率及影响因素研究

21

休闲乡村旅游发展状况与前景分析

22

重庆工业绿色发展评价及障碍因素分析

23

重庆市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

24

重庆市建筑企业生产效率研究

25

重庆市产业结构现状与构建现代化产业结构体系研究

26

重庆市商贸业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27

重庆市从业人员结构分析与扩大就业的对策研究

28

以数字经济推动重庆工业企业新旧动能转化研究

29

重庆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与制造业转型升级研究

30

重庆企业创新与经济增长的关系研究

31

基于区域协同视角的重庆文旅品牌体系构建研究

32

高质量发展背景下现代服务业经济增长效应研究

33

重庆市产学研合作融合发展水平及影响因素研究

34

重庆企业资产负债状况研究

35

信息化对重庆产业发展的推动测度研究

36

重庆能源产业研发投入研究

37

重庆市经济发展与人口的互动协调研究

38

重庆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统计综合评价研究

39

重庆产业空间格局与空间利用方式演变规律研究

40

重庆市开放平台带动区域发展示范引领效应研究

41

重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经济基础论证研究

42

重庆企业生命周期研究

43

重庆推进“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之路径选择研究

44

重庆民营经济营商环境优化路径研究

45

重庆企业债务风险管理及危机应对研究

46

重庆市国有资本产业布局及发展趋势研究

47

重庆产业结构视角下经济发展的动力研究

48

重庆数字经济与产业融合发展研究

49

重庆企业创新状况与政策匹配研究

50

重庆区域创新创业活跃度比较研究

51

重庆市国家级开发区(新区)发展评价研究

52

重庆市小微企业信用评价研究

53

重庆市中小企业成长能力研究

54

重庆市大型科技型企业绩效评价研究

55

重庆工业企业科技投入及资源配置研究

56

重庆工业基础能力和重点行业产业链布局研究

57

重庆战略性新兴制造业与工业经济结构研究

58

重庆制造业地区竞争力及比较优势研究

59

重庆高技术制造业发展现状研究

60

重庆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发展特征研究

61

重庆R&D投入现状及生产率测算研究

62

重庆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

63

重庆服务业发展状况及其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研究

64

重庆市健康产业发展状况与发展方向研究

65

重庆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研究

66

重庆旅游业发展现状及前景展望研究

67

重庆市旅游产业竞争力及其对经济增长的作用研究

68

重庆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有效性研究

69

重庆市外资企业效率测评及比较研究

70

重庆外贸企业发展状况分析研究

71

重庆新零售发展特点以及对零售业发展的影响研究

72

重庆住宿餐饮业结构现状与发展趋势研究

73

互联网经济对重庆餐饮业发展的影响研究

74

重庆批发和零售业发展状况研究

75

重庆市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协调发展研究

76

重庆产业结构调整与资源优化配置研究

77

重庆市人力资源服务业经营情况研究

78

重庆市临空经济发展研究

79

电子商务促进重庆经济发展的效果测度研究

80

重庆市文化产业集聚水平及影响因素研究

81

重庆现代物流业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分析研究

82

重庆交通运输业对经济增长作用研究

83

重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现状、问题与展望研究

84

重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态势研究

85

重庆个体经营户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

86

结构性货币政策支持重庆小微企业融资相关问题研究

87

重庆市行业收入差距现状及对策分析

88

重庆“四上”企业法人单位发展现状研究

89

重庆市产业空间与人口土地资源利用绩效研究

90

重庆社会组织和自治组织发展状况研究

91

“四下”单位和个体户抽样调查制度研究

92

联网直报单位规模起点研究

93

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等统计标准研究

94

普查单位划分及有关问题的研究

95

商事制度改革对重庆经济发展的影响研究

96

基于分类用户的普查数据深度挖掘技术研究

97

大型普查与常规统计调查制度衔接研究

98

重庆经济普查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99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问题研究

100

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并重统计改革研究

四、有关安排及要求

(一)投标单位请于2020120日前将填好的《重庆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一式5份,以纸介质形式报市经普办(以寄出的邮戳为准),并将其电子档发送到指定邮箱。

(二)市经普办与重庆市统计局将组织专家组,对课题投标单位的课题申请书和研究力量进行评审,择优确定中标单位,并于2020228日前下达课题中标通知书。

(三)本次中标课题由市经普办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并分别于2020531日前提交课题中期报告、2020930日前提交完整的课题结题报告和2000-5000字简约版的课题报告。

(四)课题研究必须使用经济普查数据(制度方法改革类除外),知识产权归市经普办所有,研究成果未经市经普办同意不得公开发表,经同意发表的研究成果,应注明重庆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字样。

(五)课题参照《重庆市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见附件2)和《重庆市统计科学研究成果查重管理办法》(见附件3)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人:张红

联系电话:023-67637256

电子邮箱:285085564@qq.com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555号美源国际商务大厦101008室重庆市统计局普查中心

邮政编码:401147

附件:1.重庆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

2.重庆市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3.重庆市统计科学研究成果查重管理办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      重庆市统计局

                                     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13


附件1

 

项目编号: 


 

 

 

 

重庆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

立 项 申 请 书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负责人单位

填表日期

 

 

 

 

重庆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制

 

填写说明

 

一、请申请人认真、如实、逐项填写申请书中表一、二、三或表四的各项内容。表五、表六内容不用填写。

二、封面上的“项目编号”申请者不用填写,由项目主管部门统一制定

三、报送方式:纸质件加盖公章报送5份,同时报送电子版。纸质件请用A4纸打印,于左侧装订。

四、本申请书一经正式批准,即时生效。在执行过程中,如需修改申请书中某些条款,须经重庆市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

五、凡递交的申请书及附件概不退还。

 

 

 

 

 


一、项目组人员基本情况

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生年

年月日

行政职


专业职


研究专长


通讯地址


E-mail


联系电话



主要参加人员情况(最多8人)

姓名

年龄

工作单位

行政职务

技术职称

研究专长

















































项目研究类型


A基础研究B应用研究C综合研究D统计教育E其它

预期完成时

年月

预期最终成


A专著B研究报告C论文D其它















二、项目设计论证

主要内容提示:1.本项目研究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2.市内外同类项目的研究现状。3.本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重点和难点。4.本项目研究的主要观点和创新之处,基本思路和方法。5.主要参考文献(限填20项)。(请分5部分逐项填写,限3000字内;页面不敷,请另加页。)

 

 

 

 

 


、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月日

 

四、推荐人意见(负责人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须填此表,并加盖推荐人所在单位公章)

第一推荐人基本情况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研究方向


联系电话



 

第一推荐人意见

 

 

 

 

 

 

签字:

 

 

第二推荐人基本情况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研究方向


联系电话



 

第二推荐人意见

 

 

 

 

 

 

签字:

 

 













五、专家评审意见

评审意见:

 

 

 

 

 

 

评审建议(A或B选择一种):

A 立项B 不立项

专家签字:

 

六、科研管理机构评审意见

是否立项(在A或B打“√”)

A予以立项B 不予立项

立项类型(在A或B打“√”)

A 重点项目B一般项目

负责人签字


附件2

重庆市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为加强对重庆市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的统筹管理,使重庆市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提升全市统计科研水平,推进统计智库建设,更好地推动全市统计工作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统计科研项目应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工作及热点、难点问题,全市统计的中心工作、统计改革与发展面临或可能面临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为全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和统计事业的改革发展提供解决问题的参考途径和技术方法。

第三条统计科研项目的范畴包括:经济统计、数理统计、社会和科技统计、统计教育和培训、人口环境生态统计、医疗卫生统计、大数据开发与运用、国际比较、信息管理、统计制度方法、统计法制、统计行政管理以及其它项目(含社会、经济、科技领域的实证分析研究等)。由市统计局牵头管理的经济普查、农业普查、人口普查、投入产出等课题研究项目,参照此办法执行。

第四条市统计局科研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协调管理本项目,并对市统计局局长办公会负责。

 

第二章

第五条市统计局科研管理部门根据全市统计重点工作、统计改革与发展状况,面向有关部门、高校和全市统计系统征集研究方向和题目,拟定年度统计科研项目(课题)指南。

第六条年度统计科研项目(课题)指南初稿在征求市委、市政府研究室等相关部门意见后,报市统计局学术委员会审议后形成年度统计科研项目(课题)指南,再报重庆市统计局局长办公会审议确定。

第七条年度统计科研项目(课题)指南以市统计局名义向社会公开发布。项目(课题)指南发布一般为每年1季度。

第三章

第八条本项目面向全国,凡符合申报条件和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均可申请。项目申请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和规定: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否则,应有具有高级职称人员推荐。2.项目负责人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项目研究的实施。3.项目负责人同期一般只能申请一个项目。4.承担全市统计科研项目但尚未完成者,不得申请新的项目。

第九条项目选题可参照市统计局发布的项目(课题)指南确定,也可根据指南要求的研究方向自行确定具体项目。

第十条项目申请须按照《重庆市统计科研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的要求,认真、如实地填报有关信息,并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公章,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送达市统计局科研管理部门。

第四章

第十一条由市统计局学术委员会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对于初审合格的项目,提交市统计局局长办公会审议。经局长办公会审定后下达正式立项通知。立项项目分类为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

第十二条以下情况经市统计局局长办公会审议同意后,可以直接或追加立项:

(一)对市委、市政府交办市统计局紧急研究的项目,可以直接立项并委托相关部门研究;

(二)已经结项,且产生良好经济社会效益,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项目可以追加立项;

(三)原未立项,但具有重大价值,上报市领导后受到肯定性批示并转化为统计部门工作安排,产生了良好社会效益的决策咨询建议的可以追加立项。

第五章项目管理

第十三条立项项目如有变更,须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经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同意,报市统计局科研管理部门送市统计局学术委员会审批同意方可变更。

第十四条项目完成时限由发出立项通知书之日起计算,一年内有效。项目负责人自收到立项通知书之日起,应积极组织项目的启动,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可提前结项。

第十五条项目负责人自收到立项通知书之日起,半年内应上报中期研究进展情况报告。市统计局学术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书面或集中审议的形式开展项目中期评审。

第十六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撤销研究项目并追回已付经费:

(一)研究成果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二)在规定期限内经检查未启动的项目;

(三)研究成果学术质量低劣;

(四)项目结项第一次鉴定未能通过,经修改后重新鉴定,仍未能通过;

(五)剽窃他人成果;

(六)与批准的项目设计严重不符;

(七)逾期不提交延期申请,或延期到期仍不能完成;

(八)严重违反财务制度。

第十七条项目资助经费一次核定,分两次拨付。启动经费以立项通知为凭拨付项目资助经费的1/2,其余为预留经费,项目经评审合格后拨付。未通过评审结项的,不予拨付并追缴前期拨付的资助经费。

第十八条项目经费开支范围:

1. 管理费;

2. 资料费;

3. 差旅费;

4. 会议费;

5. 研究人员劳务费;

6.专家咨询费、评审费;

7. 印刷费;

8.与项目相关的其它费用。

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开支。

第六章

第十九条为评估科研项目研究成果的质量、水平和意义,研究成果定稿后应进行评审。申请结项时,需提交研究报告、结项报告书、查重报告。由市统计局科研管理部门负责聘请专家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书。

第二十条由市统计局学术委员会对已通过专家评定的项目进行复审,再报市统计局局长办公会审议。经市统计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项目才能正式结项。

第二十一条项目经评审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应在30天内组织人员撰写科研课题的统计分析版,按相关流程在《统计分析与研究》上印发。

第二十二条项目负责人应将研究成果、项目成果运用情况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书等按统一的格式编排印制后报市统计局科研管理部门存档。

第七章其 它

第二十三条凡由市统计局人员担任项目(课题)组长承接的外部项目(课题),应在30日内向市统计局科研管理部门报送《重庆市统计局科研项目(课题)备案表》;在项目经评审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应在30天内组织人员撰写科研课题的统计分析版,按相关流程在《统计分析与研究》上印发;并将研究成果、项目成果运用情况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书等按统一的格式编排印制后报市统计局科研管理部门备案存档。

第二十四条市统计局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在重庆统计网站上开设《统计科研项目(课题)》栏目,并将所有项目(课题)成果上网,以方便查询和学习参考。

第二十五条由市统计局科研管理部门制定相关考核办法,对全局开展科研项目(课题)研究情况进行考核计分。考核结果纳入全局对处室及个人的年度考核体系。

第二十六条市统计局市管领导干部若担任市统计局发布的统计科研项目评审专家、项目负责人或参与项目研究,均不得领取报酬。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重庆市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渝统发〔201613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市统计局科研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3

 

重庆市统计科学研究成果查重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增强统计科研学术规范,培养统计科研学术诚信,有效实施统计科研成果质量监控,依据《重庆市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对科研成果的质量监控采取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原则,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加强学术规范教育,提高自律意识,坚决杜绝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或伪造、篡改数据与体系。

第二条统计科研成果查重是科研成果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是防范学术不端,保证统计科研成果具有独创性、创新性的重要手段。每项统计科研成果必须进行成果查重。

第三条所有统计科研项目承担单位一律采用中国知网科研成果检测系统进行成果查重工作。查重对象为除目录、参考文献之外的报告主体部分。

第四条所有在我单位申请项目结题的单位均须按本办法规定自行进行查重,在提交科研报告、结项报告书的同时,提交查重报告,查重费用自理。

第五条科研成果查重结果总文字复制比20%(含)以下视为通过。

第六条 对已经提交的科研成果,科研管理部门进行抽检,如发现查重结果超过规定要求的,按比例扣除或追回其课题研究费用;对总文字复制比50%(含)以上者,纳入科研管理黑名单,禁止参加重庆统计科研项目工作。

第七条统计科研成果查重抽查工作由重庆市统计局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重庆市统计局科研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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