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统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自治县)统计局,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万盛经开区统计局、高新区改革发展局、经开区改革发展和科技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规范地方统计调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统计局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要求,结合重庆实际,市统计局对《重庆市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已经市统计局2022年第16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统计局
2022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