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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工作的报告

日期: 202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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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市统计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格按照《重庆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能职责,积极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数据统计,开展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区县能源核算等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按要求在市统计局官网进行了公示

经验做法及亮点成效

(一)持续深化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

根据《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试行)》2022年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相关要求,积极主动作为,会同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林业局相关部门初步完成了2022年全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

1.加强制度学习。认真研究编表制度方法,结合以往编表经验和部门反馈问题,进一步厘清工作思路,细化报表任务分工,明确编表标准要求,明晰数据质量审核要点,为有序推动编表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2.加强部门联动积极做好向上沟通请示和部门研讨交流,同时加强向其他省市学习,借鉴经验、拓展思路,多措并举、高质量开展编表工作。确保在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中,实现三调数据更替二调数据的平稳过渡,推动数据有效衔接。

3.严格数据审核。为确保编表质量,严格按照2022年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填报说明》要求,切实加强数据质量审核,重点对部门报表中三调数据使用、与上年度数据衔接、表间表内平衡关系等情况进行了审核,确保编表结果符合填报要求。

4.注重经验总结。根据此次编制过程中存在的差异情况与部门反馈的问题,认真撰写编表说明,详细阐明数据来源、数据口径、数据可比性进一步做好经验总结工作。同时,就编表中草地质量等级无法填报、林木资源存量与引用相关成果存在细微差距等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对相关口径调整、指标变更后续年度编表工作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判断,为持续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提供参考意见。

(二)不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数据统计

1. 统筹推动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能源领域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完成2020年至2023年碳排放快报试算工作,摸清全市碳排放底数。完成2023年全市能源平衡表编制工作,为后续能源领域碳排放核算提供数据支持。进一步开展区县能源平衡表编制方案研究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充分了解各方面实际情况,吸收相关意见建议。在区县能源平衡表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重庆市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能源活动部分)(试行)》。

二是积极推进工业生产过程碳排放核算工作。贯彻落实全国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会议精神,联合市经济信息委印发《关于开展重庆市重点工业产品生产情况核查的通知》,共同推进重点工业产品产量核查相关工作,努力夯实工业生产过程碳排放统计基础。

三是强化部门协调机制。与部门加强合作,积极搭建数据共享平台。与市发展改革委合作,共同探索区县碳排放核算相关制度方法,推进全市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建设。与市商务委联合开展成品油流通管理与统计专项调研,梳理相关统计指标口径、含义及衔接匹配情况,为能源平衡表的编制夯实数据来源。与市经济信息委开展能耗数据专项座谈会,对全市电力调入调出、可再生电力消纳、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消费数据及统计口径、方法进行研究。与市电力行业协会联合开展电力生产数据核查工作,进一步厘清地方电网和国家电网之间电力调查的统计口径等内容。

是加大碳排放业务培训力度。召开全市区县能源统计培训班,围绕企业能源数据核查流程、碳排放核算相关知识开展现场培训,并邀请碳排放专家介绍碳交易基本原理及碳市场建设和运行情况,提升全市能源统计人员碳排放统计业务水平。

2.开展生态保护补偿统计监测工作

一是建立相关部门工作联系平台和合作机制生态保护补偿统计指标体系涉及范围广,专业性强,需要大量部门协调配合。市统计局与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林业局等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共同推进建立了工作联系平台合作机制,并召开部门生态保护补偿统计座谈会

二是组织部门参加业务培训组织部门参加国家统计局举办的全国生态保护补偿统计培训班,就《生态保护补偿统计监测制度(试行)》《生态保护补偿条例》、部门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及生态保护补偿理论知识进行了深入讲解,并明确了报表填报最新工作要求。

三是完成正式调查布置了2023年全市生态保护补偿统计监测调查报表,并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圆满完成了调查任务。

(三)开展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

2024重庆市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于20251开始,历时1月,70余名调查员通过CATI(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系统)调查方式,接触样本24万余个,完成样本14400个,调查成功率6.1%,覆盖重庆市所有区县。调查结果及研究报告每年按时提供给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四)完善区县能源核算基础工作

开展能耗监测预警工作。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开展能耗双控监测预警工作,每季度形成《重庆市能源消费监测预警及节能形势分析报告》,监测全市及各区县、重点行业、重点用能单位用能情况,每季度分等级发布预警,针对被预警地区和行业进行深入分析,提出对策建议,及时督促区县采取必要的节能措施,使能耗双控和碳达峰工作相互结合,整体推进。

二是扩大能源统计调查范围。丰富和补充能源核算数据来源,以“五经普”清查库非一套表法人单位为总体,新增能源抽样调查,完成1.6万户能源调查样本的抽取和布置,以及数据的收集和审核工作。

三是探索编制区县能源平衡表组织开展了区县能源平衡表编制方案专题调研市区两级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能源供应企业多渠道多维度对编制区县能源平衡表所需数据的可获得性、表式和指标设计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以及区县编制能源平衡表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深入调研,形成了《重庆市区县能源平衡表编制办法》

存在问题

(一)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价值量账户研究有待进一步推进

受限于自然资源现有资料条件,加之各种自然资源估价困难,价值量账户编制难度极高,国家统计局目前也仅在少数地区开展试点工作,的价值量账户研究工作有待推进

(二)区县碳排放核算仍存在较大困难

一是碳排放统计核算队伍力量不足。碳排放核算统计系统一项新的工作领域,专业性较强,对业务人员综合素质有较高要求。目前统计队伍尤其是区县一级在碳排放核算方面仍然存在知识储备和业务能力不足的问题

碳排放核算数据仍存在缺口。碳排放核算涉及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覆盖面广,数据需求量大。目前市统计虽然已经持续扩大相关统计调查范围,但仍存在数据缺口,尤其在区县一级核算层面部分全市指标无法精确分解到区县,给区县碳排放核算工作带来较大困难。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市统计结合重庆实际情况,针对性加强相关工作,补齐短板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能职责

一是常态化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实物量账户编制工作。市统计国家统计印发的制度为依据,会同相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逐年完成市实物量土地资源资产账户、林木资源资产账户、水资源资产账户、矿产资源资产账户编制工作,为摸清市自然资源资产“家底”提供信息基础。

二是适时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价值量账户研究工作由于价值量账户编制难度较高市统计局将积极加强与国家统计局的沟通交流,积极争取试点机会,适时配合国家统计局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价值量核算研究工作,为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统计支撑。

进一步加强碳排放业务培训。聚焦双碳工作重点领域开展专业知识培训,运用好多种平台加强培训指导,提高专业人员业务素质和知识储备,加强碳排放核算队伍建设。

持续加强部门协作。继续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构建分工合作、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和规范的数据共享机制,做好统计“大合唱”,更加有效地整合各部门数据资源,为区县碳排放核算提供数据支撑

继续扩大统计调查范围针对碳排放核算存在的数据缺口,结合工作实际,灵活运用全面调查、重点调查、抽样调查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扩大统计调查范围,拓展碳排放核算数据来源,满足区县碳排放核算数据需求。

出台区县能源平衡表编制工作制度方法结合“五经普”成果开展区县能源平衡表编制工作试点,并总结试点经验,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形成区县能源平衡表编制制度方法。

提升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质量结合国家统计局工作要求和重庆实际情况,2024全市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中加入面访样本,进一步提升调查准确性和调查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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