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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工作的报告

日期:2026-02-12

2025年,市统计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格按照《重庆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能职责,积极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数据统计,开展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区县能源核算等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已按要求在市统计局官网进行了公示。

一、经验做法及亮点成效

(一)持续深化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

根据《实物量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试行)》及2023年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相关要求,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林业局等相关部门,顺利完成了2023年全市实物量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

一是加强制度学习。认真研究编表制度方法,结合以往编表经验和部门反馈问题,进一步厘清工作思路,细化报表任务分工,明确编表标准要求,明晰数据质量审核要点,为有序推动编表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加强部门联动。积极做好向上沟通请示和部门研讨交流,借鉴经验、拓展思路,多措并举、高质量开展编表工作。确保在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中,实现三调数据更替二调数据的平稳过渡,推动数据有效衔接。三是严格数据审核。为确保编表质量,严格按照《2023年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填报说明》要求,切实提高数据质量,重点对部门报表中数据使用、衔接、平衡等情况进行了审核,确保编表结果符合填报要求。四是注重经验总结。根据此次编制过程中存在的差异情况与部门反馈的问题,认真撰写编表说明,详细阐明数据来源、口径、可比性。

(二)有效推进生态产品总值核算实践探索

一是强化核算理论研究。以国际统计标准《环境经济核算体系——生态系统核算》(SEEA-EA)为基础,参加亚太研修所生态系统服务与生态系统资产货币估值相关概念与方法介绍网络培训班,结合国家统计局《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规范(试行)》、国家林草局《生态产品目录》等研究情况,深入开展生态产品总值核算理论学习,完成国家统计局统计科研课题《生态产品总值核算研究》《我国生态产品总值核算有关问题研究》。二是完善核算制度方法。参加国家局生态产品总值核算座谈会,结合国家局生态产品总值核算制度方法,编制《重庆市生态产品总值核算方案(试行)》。同时,多次与重庆发改委、规划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开展座谈、调研,结合重庆实际联合编制《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指南(试行)》。三是推动区县改革实践。综合考虑重庆不同片区生态及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指导北碚区、梁平区、武隆区、酉阳县、合川区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合川区、梁平区、武隆区3个区进行生态产品总值试算,有效推进生态产品总值核算研究成果实践落地。

(三)不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数据统计

1.稳步推进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

一是持续夯实源头数据质量。加大基层企业能耗数据审核查询力度,夯实能源活动碳排放源头数据质量,厘清碳排放重点工业产品产量及工艺流程,提升工业生产过程碳排放基础数据质量。二是积极开展省级碳排放快报制度研究主动与国家统计局沟通,在深入掌握国家局碳排放快算方法的基础上,开展全市碳排放快报研究工作,完成近年来全市分品种能耗快算,撰写《重庆市能耗分品种快算方法研究》,为国家局碳排放快报制度建立提供重要参考三是充分发挥统计咨政效能。多次参与“双控”专题会议及考核体系调研会,就全市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进展与体系建设做专题汇报,并提供相关数据。根据国家局反馈碳排放数据,及时完成呈阅件,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2.开展生态保护补偿统计监测工作

一是建立相关部门工作联系平台和合作机制。生态保护补偿统计指标体系涉及范围广,专业性强,需要大量部门协调配合。市统计局加强与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林业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建立了工作联系平台和合作机制。二是高质量完成调查任务。加强业务学习,参加国家统计局举办的专题培训班,深入学习生态保护补偿理论知识,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圆满完成2024年调查任务,并将部分重点指标分析纳入重庆市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建设监测报告,服务美丽重庆建设,助力高质量发展。

(四开展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

20251012月,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采用计算机辅助电话的方式,拨打群众电话94002个,完成有效样本14400个,成功率为15.32%。调查内容包括群众对当地空气质量、饮水水质、河流湖泊、土壤环境、生活环境、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乡村厕所建设和改造、声环境质量等方面的评价。调查覆盖重庆市所有区县,能准确反映全市及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群众满意度有关情况。调查结果及研究报告每年按时提供给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五)完善区县能源核算基础工作

推进区县能源平衡表编制研究工作。召开重庆市能源平衡表专题研讨会,就分行业、分品种能源供应、加工转化、消费等数据的合理性及匹配性进行深入研讨。在征求市级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完善了《重庆市全社会能源统计报表制度》,形成了《重庆市分地区能源平衡表编制方案(试行)》,为后续开展区县碳排放核算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扩大非工业能耗数据源。通过市局采集系统,高效采集非工业企业报表,进一步完善了能耗核算数据来源。三是提高能耗监测预警水平。按季度完成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六大高耗能、八大支柱产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核算,分区县规模以上工业能耗核算等工作,重点监测高耗能行业能耗波动情况。

存在的问题

(一)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价值量账户研究有待进一步推进

受限于自然资源现有资料条件,加之各种自然资源估价困难,价值量账户编制难度极高,国家统计局目前也仅在少数地区开展试点工作,全市的价值量账户研究工作仍有待推进。

(二)生态产品总值核算存在困难

受限于当前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概念尚不统一,核算基础数据获取困难、缺口较大,当前生态产品总值核算仍处于探索阶段。

(三区县碳排放核算难度较大

从国家层面看,目前国家统计局考虑到地市级碳排放核算工作的难度,认为目前开展分区县碳排放核算条件不成熟,明确要求省级统计机构不开展分区县碳排放核算。从市级层面看,近年来,市统计局虽不断扩大相关统计调查范围,但部分关键指标如一次电力的调入调出、单独的排放因子等仍无法分解到区县级,给区县碳排放核算工作带来较大困难。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市统计局将结合重庆实际情况,针对性地加强相关工作,补齐短板,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能职责。

(一)常态化开展实物量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

持续加强与市级相关部门沟通对接,按照国家局进度安排,推进全市实物量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为摸清全市自然资源资产“家底”提供信息基础。适时开展实物量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价值量账户研究工作,积极加强与国家统计局的沟通交流,积极争取试点机会。

(二)持续开展生态产品总值核算探索实践

按照国家局统一安排,会同重庆发改委等相关部门持续开展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探索研究及相关试点评估。将在指标参数设置、方法手段优化、基础数据获取、部门协同合作上聚焦用力,进一步做好GEP核算工作改进完善,为党委政府综合决策、精准施策提供统计支撑新维度。

(三)不断提升能源基础数据质量

进一步夯实能源统计基础工作,不断巩固和提升能源源头数据质量,为能耗核算和碳排放核算奠定坚实基础。同时,强化对区县及重点耗能企业统计人员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相关人员的责任担当、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四)扎实推进能源统计各项改革任务

在国家“双碳”战略目标引领下,结合重庆实际,围绕深化能源统计核算改革重点任务,牢牢守住数据质量“生命线”,高质量完成相关工作。一是主动参与,积极做好国家局分品种能耗季度核算试点工作,为后续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提供有效的经验借鉴。二是统筹协调,进一步完善区县能源平衡表编制方法,开展区县能源品种供给、加工转换和消费情况的测算,全面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平稳过渡。

(五)加强沟通协调,切实提升部门协作效能

继续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构建分工合作、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和规范的数据共享机制,做好统计“大合唱”,更加有效地整合各部门数据资源,扩展能耗核算数据来源,为能耗核算改革提供数据支撑。

(六)提高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质量

结合国家统计局工作要求和重庆实际情况,进一步提升重庆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的时效性,及时客观反映社会公众对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的感受和评价,切实履行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职能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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